最重廢照 淡水藥師涉對工讀女大生下藥

新北市淡水區某藥局陳姓藥師涉嫌對店內工讀的女大學生下藥,警方已將藥師函送地檢署偵辦,該名藥師接受媒體採訪時,聲稱下藥舉動是「開玩笑」,引發熱議;衛福部醫事司指出,依已知訊息,該藥師已涉違反藥師法、藥事法等四項規範,若查證屬實,最重可依藥師法第廿一條之一廢止藥師證書。
警方調查,被害的女大學生在該藥局打工擔任藥師助理已將近一年,八月廿六日目擊五十歲陳姓藥局老闆打開她的私人水杯,當下並沒有太多聯想,直到後來喝水發現味道苦澀,且水呈色白混濁、杯底留有粉末殘劑,飲用後不久開始頭暈、心跳加速、意識模糊,才察覺有異。
陳姓藥師當時提議要載送她回家遭拒,女大生自行返家後直接「斷片」,隔天精神狀況仍然很差。八月廿八日帶著水杯向淡水警分局報案,員警以苯二氮平類(BZD)試劑初篩呈陽性反應,懷疑是FM2、一粒眠或強效鎮靜安眠藥、抗焦慮藥物,分屬於三、四級管制毒品。
警方八月廿九日前往藥局搜索,發現店內監視器被刻意格式化企圖滅證,警方透過雲端和陳姓藥師的手機備份,找到關鍵畫面,監視器拍到陳男對女工讀生的水杯投放藥物,隨即查扣影像檔案。陳男坦承下藥,供稱是客人拿到店裡回收的過期藥物,放進工讀生的水杯只是為了「測試藥效」。而陳男後續接受媒體採訪,稱這僅是「開玩笑」。
藥師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黃金舜表示,藥師身為藥事專業人員,明知藥物作用卻做出如此行為,若案情屬實,主張廢除他的藥師執照,並要求新北市藥師公會主動提案懲戒。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本案已涉及藥師法、藥事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目前檢警已介入偵辦。由於藥師個人行為及藥局管理均涉及行政規範,衛福部預計九月七日行文新北衛生局,要求前往現場稽查,了解藥師是否涉及違反藥師倫理。
新北市衛生局回應,前天已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藥局相關缺失包括有藥師調劑後未於處方箋簽名蓋章、民眾領取管制藥品未於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簽名領用等缺失,涉違反藥師法及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等規定,後續將依法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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