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管長輩帳戶 應留授權紀錄
手足遠赴國外,家人代管父母帳戶也可能引發財產糾紛。台中陳姓女子持父親存摺、印章,趁胞弟旅居大陸提領二百多萬元,辯稱依父親指示支付醫藥費、還債,因偽造文書遭判刑一年。法界指出,長輩晚年財產管理也常衍生糾紛,「持章提領」不等於可任意支配,代管帳戶應留存授權紀錄,避免親情變調。
二○一一年陳姓男子赴大陸前開立帳戶,將存摺、印章交父親保管,固定匯款提供生活費,陳男胞姐於二○二二年六度盜蓋印章、偽簽署名,臨櫃領取二三二萬元。陳男隔年返台發現帳戶遭掏空,查詢發現是自家人所為,憤而提告。
法院調閱家庭會議錄音及養護中心影片,發現陳女曾向父親抱怨財產分配不公,認定父女關係不佳,難認父親同意她動用存款,依偽造私文書罪判刑一年,目前上訴二審。
律師曾艦寬指出,長輩晚年財產若須子女代管,可事先向銀行辦理書面授權,明確設定代領權限及金額限制;若生前曾資助特定子女購屋、創業或分家,也可透過書面、錄音、錄影等方式留下紀錄,必要時依民法「歸扣」制度納入遺產分配計算,避免因財產性質認定不一對簿公堂。前法官江彥儀表示,金融機構取款憑條屬「私文書」,即使持有存摺、印章,若未獲帳戶所有人明確授權,擅自蓋章、填單提領,仍可能涉及偽造文書、詐欺取財。
江彥儀提醒,不能以「一家人」或「支付父母養護費」作為免責理由,若無法證明獲得授權,擅自動用他人帳戶仍可能負刑責。
心理專家建議,高衝突手足不宜只靠「一家人」私下協調,應找律師、社工或警方介入;財產傳承除法律分配,也要照顧家人感受,若缺乏溝通,原本留給子女的保障,恐成撕裂親情的未爆彈。
若長輩年事已高或認知功能退化,可透過「意定監護」指派適當的監護人或「安養信託」等制度,降低手足因私自挪用存款對簿公堂風險。
精神科醫師楊聰財表示,手足爭產表面上是房子、存款之爭,背後往往是「父母比較愛誰」、「誰付出比較多」的爭端,若要避免子女反目,除提前規畫財產,也應說明分配理由,避免子女將財產多寡直接解讀為父母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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