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二審柯文哲9月8日將出庭 高院先處理黃景茂是否延長限制出境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案,一審判刑17年。同案被告、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前局長黃景茂限制出境、出海期限將至,台灣高等法院今開庭訊問,黃對於限制出境沒有意見。然而,京華城等案將於9月8日行準備程序,柯文哲也將首度於二審出庭,備受關注。
黃景茂一審被依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判刑6年6月,褫奪公權3年。黃先前被裁定限制出境、出海,期限將於9月13日屆滿,高院今開庭訊問,黃表示本身對於限制出境、出海沒有意見。
檢察官認為,黃景茂一審被判處6年半重刑,且前長官、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及前部屬、台北市都委會前執秘邵琇珮皆認罪獲緩刑確定,顯見黃犯罪嫌疑重大,逃亡規避刑罰及妨礙審判可能性高,仍有延長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
黃景茂委任律師陳鴻謀則認為沒有必要延長限制出境、出海,黃擔任公務員40餘年,奉公守法,沒有不良紀錄,本案涉案部分黃並沒有圖利犯意,建請法院審酌,並尊重合議庭決定。
黃景茂委任律師許英傑表示,尊重合議庭決定,不過黃長期擔任公務員,不是達官貴人,沒有資源逃亡,且彭振聲、邵琇珮雖認罪,但兩人對於犯罪事實及情節一概否認,檢察官一度要撤銷緩刑求刑,相關事實是否明確仍有疑義。
許英傑說,黃景茂在本案中是主動到庭,且一審宣判之後,審判長有告知若認為強制處分金額過高,可以具狀請求減少,此部分雖無筆錄,但有法庭錄音為證,認為黃犯罪嫌疑並非重大。法官庭末諭知是否延長限制出境、出海,會待合議庭評議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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