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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別讓依法行政 成政府怠惰藉口

澎湖湖西鄉發生疑似父母棄養兒女悲劇,最令人鼻酸的是八名未成年孩子擠居四坪大破舊隔間內,自生自滅長達八個月,直到民代揭露,這群被遺忘的孩子才「見光」。當中留滯家裡最大的孩子才十四歲,卻扛起照顧七名弟妹責任,這已不是單純的家庭失能,我們的社會安全網為何接不住。

位在澎湖離島這個案家生養十三名子女,但父親放任不管,母親離家帶走孩子的社福補助帳戶,等同奪走孩子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其中五個已成年孩子中輟學業外出打工謀生,留滯的八名未成年孩子「大的養小的」,家庭環境惡劣,三餐不繼,凌晨遊走街頭也無人聞問,澎湖社會處宣稱兩年前即開案關懷,難道未意識到這個家庭早已搖搖欲墜?

諷刺的是,湖西社福中心與案家近在咫尺,敏感神經卻未被挑動,八個孩子困在髒亂不堪的蝸居中,不禁讓人懷疑,需要到何種程度才該介人安置,救人於水火。

澎湖縣社會處稱,案家「尚未達到緊急安置標準」。然而,當主要照顧者失聯半年以上,孩子生活環境惡劣、深夜在外遊蕩,都不構成「被保護」要件,難道要等到餓死或發生明確傷害,這樣的社安網豈不是永遠慢半拍,如何接住有需要照顧的人。

法律專家指出,兒少保護不只針對遭受肢體暴力的孩子,長期缺乏適當照顧、生活在極度惡劣環境,甚至影響身心發展,同樣涉及遺棄、身心虐待及保護安置。但我們的政府,常見被僵化的行政標準綁住,導致「依法行政」形成行政怠惰的藉口。

政府固然不能輕率將孩子強制帶離家庭,但是「兒少最佳利益」不能輕忽。當父母教養功能已經崩解,就應評估親屬照顧、寄養、安置等方案;而我們的社安網,更不應在危機發生後,才來承接無助者,而應在危機形成之前,即能發揮作用,才是正辦。

澎湖 離島 棄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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