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毒駕防制急就章 政府反應慢半拍

<a href='/search/tagging/2/毒駕' rel='毒駕' data-rel='/2/141946' class='tag'><strong>毒駕</strong></a>危害公共安全,政府長期輕忽問題嚴重性。圖為警方實施「強化查緝毒駕及斷源緝毒」專案,遏止毒駕。 圖/警方提供
毒駕危害公共安全,政府長期輕忽問題嚴重性。圖為警方實施「強化查緝毒駕及斷源緝毒」專案,遏止毒駕。 圖/警方提供

毒駕危害公共安全,政府卻長期輕忽問題嚴重性,直到近期傷亡事故不斷引發民怨沸騰,才急就章拋出未經從長計議的「方案」,從電子煙、車輛管理到最核心的毒品防制,顯示跨部會失職失能,全民還要賠上多少性命,才能喚醒麻痺的政府?

以往毒駕不受政府重視,駕駛人被查獲持有毒品,多只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未被追究「不能安全駕駛」,近年公共危險罪修法,加上唾液毒品快篩執法上路,大量黑數浮上檯面,外界才驚覺毒駕如此嚴重。但相關部會反應慢半拍,直到最近毒駕肇事傷亡事故頻發,無辜民眾家破人亡,行政院才要求各部會加強防制早已危害多年的毒駕。

毒駕根源仍在毒品,查緝毒駕駕駛人及施用毒品藥腳,成效有限,須打破供需,阻絕毒品走私與製造,切斷供應來源;電子煙已成毒品施用器具,卻人手一支彷彿脫管,應加強稽查處罰。

更關鍵在施用市場,世界衛生組織將毒癮者視為病人,非單靠查緝及提高刑責足以嚇阻,除提高刑責並讓毒駕案件不得易科罰金外,應透過醫療、社政、司法協助戒除毒癮,才能復歸社會。

另外,政府研擬管制毒品人口駕照,但現行查獲毒駕後,依法會移置保管車輛、吊扣駕照及牌照,吸毒者領回車輛恐無照上路,可能懸掛其他車輛或偽造車牌,只管駕照,卻未處理毒駕車輛沒入沒收問題,與實際情境完全脫節。

吸毒殘害自身身體,更讓道路環境危機四伏,整體社會承受極大安全風險;政府應強化毒品防制,防堵高風險者接觸動力交通工具,沒有藉口再消極以對、無視每位國民都可能是下一個受害者。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毒品 毒駕

登入後開始簽到

您即將前往會員中心
登入簽到送 LINE POINTS 🪙

延伸閱讀

國外吸毒返台也會被吊照 毒駕車輛交通部研擬「銷毀」可行性

卓榮泰:系統性防範毒駕 研擬涉案車輛沒收機制

汽車毒駕擬罰12萬 最快年底實施

5月下旬15天就羈押毒駕42人 內政部:今年加購4萬5711劑毒篩試劑

相關新聞

徐佳青被控安排兒冒充攝影官、東沙島特權爭議涉圖利 北檢一併偵辦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被控安排兒子冒充「攝影官」出訪、丈夫唐博偉疑濫用外館公務車。台北地檢署已分他字案,將徐列為貪汙圖利罪被告,並交由偵辦東沙島體驗營特權案的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一併偵辦。

毒駕撞死警察一審判18年6月求輕判 律師:有打方向燈

29歲男子黃國維毒駕撞死執勤中的三重分局警員黃瑋震,造成1死2傷,一審判刑18年6月,高院、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開庭勘驗監視器畫面,黃國維的律師表示黃「有打方向燈」、「未持續競速」,黃瑋震的遺孀庭後說「黃國維如今只能透過這些說法為自己的犯行辯解」。

二度輾斃護理師…狠男竟稱「覺得被針對」 法院急收押:恐會再犯!

林姓男子8日凌晨開1輛賓士經台中市中區柳川東路撞上陳姓護理師,他見陳女遭撞飛、重摔,竟向前折返後再踩油門,殘忍朝陳二度碾壓釀慘死;林落網後竟然自稱「覺得被針對」才下手,法院直言林男、陳女素不相識,林卻衝撞輾斃對方,恐有再犯之虞,依殺人罪嫌將他收押。

中和公公涉砍殺媳婦 檢方相驗驚見逾百刀…頸部僅剩骨頭相連

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二段一處公寓昨晚間發生人倫命案,66歲張姓男子疑因家務問題與34歲媳婦發生爭執,涉嫌持刀攻擊致死。據了解,檢方相驗時發現死者全身有大量刀傷,粗估遭砍逾百刀,頭部與身體僅剩頸骨相連。檢方複訊後,認張男涉犯殺人、毀損屍體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蝴蝶谷4死招魂 死者子女擲筊第8次允諾再帶父看山林才有結果

台中市和平區蝴蝶谷瀑布步道昨天發生落石意外,4死1傷;死者家屬今天下午到松鶴登山口招魂,呼喚亡者家人快回家,其中死者鄭姓男子的子女現場招魂時,連續擲筊7次未獲父親同意,第8次時,子女允諾會再帶父親出門看山林,才獲聖筊。

汶汶遭割頸震驚全台 私生飯為何愈來愈危險? 專家揭4大警訊

中信兄弟啦啦隊Passion Sisters成員汶汶(王敬汶)昨參與私人棚拍時,遭52歲許姓男子持刀攻擊頸部,造成重傷送醫。警方已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偵辦,外界除關注事件始末外,也再度掀起對「私生飯」、「狂粉文化」及精神疾病處置機制的討論。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