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暴增3倍 交部祭強制換照

近期「喪屍煙彈」毒駕肇事事件頻傳,交通部與內政部修法,研議提高罰則及同車乘客連坐處罰。在修法的空窗期間,交通部表示,目前可透過高風險駕駛人管理強制換照,並註記須經一段時間,完成戒癮治療後才能換照上路。
台灣毒駕案件近年呈現「暴增式惡化」,今年一至四月查獲四七二五件,相較去年同期狂飆近三倍,平均每天發生近四十件,毒駕交通事故卅日死亡,去年一至二月有八件,今年同期攀升至四十七件,為去年同期的五點九倍,暴增幅度驚人。
交通部昨舉行五月道安記者會,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表示,吸毒後駕車還造成嚴重交通事故,相關防制不僅涉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也涉及「刑法」,由於吸毒本身就是犯罪行為,因此會優先以刑事處罰論處,相關修法也會參考法務部修法方向。
陳彥伯進一步指出,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關毒駕罰則和駕照管理等修法,會與內政部研議,將駕照吊扣、吊銷與禁止事項,以法律位階明訂;另外,目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三項策略,其中,針對高風險駕駛人可透過換照制度給予駕照管制。
陳彥伯說,在尚未修法前的空窗期,若有毒駕情形,會通知該駕駛人辦理換照,換照時也會加以註記,必須經過一定期間完成毒品戒癮治療後,才能換發駕照;未換發新駕照前,若違規駕車,將根據未依持照條件駕車處罰。
針對毒駕駕駛人,未來也將研議提高吊銷駕照或相關罰鍰,同車乘客併罰,未來需完成毒品戒治與危害講習後,才能報考駕照或換發駕照。他們會儘速完成相關報院程序,讓修正條文送至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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