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蔣萬安致電邀725上凱道 陳其邁反邀明出席政院食安修法會議

英國首相換人 工黨黨魁柏能上台

從野村證券殺進夜總會!紅牌女公關擁逾2千萬 投資術曝光:賺到1億就引退

毒駕暴增3倍 交部祭強制換照

「喪屍煙彈」<a href='/search/tagging/2/毒駕' rel='毒駕' data-rel='/2/141946' class='tag'><strong>毒駕</strong></a>肇事事件頻傳,<a href='/search/tagging/2/交通部' rel='交通部' data-rel='/2/177736' class='tag'><strong>交通部</strong></a>表示,將透過高風險駕駛人管理,完成戒癮治療後才能換照。圖為日前毒駕肇事事故。本報資料照片、記者林昭彰翻攝
「喪屍煙彈」毒駕肇事事件頻傳,交通部表示,將透過高風險駕駛人管理,完成戒癮治療後才能換照。圖為日前毒駕肇事事故。本報資料照片、記者林昭彰翻攝

近期「喪屍煙彈」毒駕肇事事件頻傳,交通部與內政部修法,研議提高罰則及同車乘客連坐處罰。在修法的空窗期間,交通部表示,目前可透過高風險駕駛人管理強制換照,並註記須經一段時間,完成戒癮治療後才能換照上路。

台灣毒駕案件近年呈現「暴增式惡化」,今年一至四月查獲四七二五件,相較去年同期狂飆近三倍,平均每天發生近四十件,毒駕交通事故卅日死亡,去年一至二月有八件,今年同期攀升至四十七件,為去年同期的五點九倍,暴增幅度驚人。

交通部昨舉行五月道安記者會,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表示,吸毒後駕車還造成嚴重交通事故,相關防制不僅涉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也涉及「刑法」,由於吸毒本身就是犯罪行為,因此會優先以刑事處罰論處,相關修法也會參考法務部修法方向。

陳彥伯進一步指出,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關毒駕罰則和駕照管理等修法,會與內政部研議,將駕照吊扣、吊銷與禁止事項,以法律位階明訂;另外,目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三項策略,其中,針對高風險駕駛人可透過換照制度給予駕照管制。

陳彥伯說,在尚未修法前的空窗期,若有毒駕情形,會通知該駕駛人辦理換照,換照時也會加以註記,必須經過一定期間完成毒品戒癮治療後,才能換發駕照;未換發新駕照前,若違規駕車,將根據未依持照條件駕車處罰。

針對毒駕駕駛人,未來也將研議提高吊銷駕照或相關罰鍰,同車乘客併罰,未來需完成毒品戒治與危害講習後,才能報考駕照或換發駕照。他們會儘速完成相關報院程序,讓修正條文送至立法院審議。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毒駕 交通部 陳彥伯 駕照

延伸閱讀

毒駕零容忍!立委拜會警政署長 提四建議強化防制

吸毒已犯法 毒駕應罪加一等

毒駕頻傳…衛福部擬修菸害防制法 持有電子煙直接沒入、電子平台販賣也查處

毒駕頻傳 石崇良:喪屍煙彈檢驗 評估修正標準

相關新聞

蝴蝶谷4死招魂 死者子女擲筊第8次允諾再帶父看山林才有結果

台中市和平區蝴蝶谷瀑布步道昨天發生落石意外,4死1傷;死者家屬今天下午到松鶴登山口招魂,呼喚亡者家人快回家,其中死者鄭姓男子的子女現場招魂時,連續擲筊7次未獲父親同意,第8次時,子女允諾會再帶父親出門看山林,才獲聖筊。

汶汶遭割頸震驚全台 私生飯為何愈來愈危險? 專家揭4大警訊

中信兄弟啦啦隊Passion Sisters成員汶汶(王敬汶)昨參與私人棚拍時,遭52歲許姓男子持刀攻擊頸部,造成重傷送醫。警方已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偵辦,外界除關注事件始末外,也再度掀起對「私生飯」、「狂粉文化」及精神疾病處置機制的討論。

彰化毒駕撞警重傷竟無保請回?林世賢赴監院陳情調查法官有無違失

彰化縣溪警分局埔鹽分駐所所阿陳國銘本月4日追緝施姓毒駕通緝犯時,反遭施駕車倒車衝撞後企圖逃逸,造成雙腿嚴重受傷,檢察官聲押施男,法官卻裁定無保請回,引發各界譁然。民進黨籍彰化市長林世賢今天上午到監察院陳情,要求針對法官的裁定是否有違失,啟動專案調查。

「太陽花女神」劉喬安疑涉運輸古柯鹼來台 今遭羈押禁見

「太陽花女神」劉喬安身背5地檢署通緝潛逃美國7年,4日遭遣返回台後由刑事局移送新北地檢署歸案。由於她所涉為運輸一級毒品古柯鹼來台重罪,加上潛逃多年,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方法院今天裁准。

載送郵件被砍血肉模糊身亡 受害家屬嘆:社會病了

中華郵政公司外包楊姓司機昨天到竹南郵局載運郵件,遭不滿郵局噪音的劉男砍殺10餘刀身亡。死者哥哥今天說,看到弟弟被砍到血肉...

嫌太吵?36歲男持菜刀衝郵局砍人 郵務士被砍上半身血肉模糊死亡

36歲劉姓男子今天下午持菜刀衝進苗栗縣竹南鎮民族街郵局,將楊姓郵務士上半身,涉嫌砍到血肉模糊死亡,警方初步調查,劉男抱怨郵局上、下貨噪音吵人,案由警方進一步釐清中。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