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毒駕國3撞護欄 檢以先前毒駕偵查中再犯、逃亡之虞聲押獲准
39歲林姓男子昨涉嫌吸毒後開車,駛國道3號南下基隆隧道入口前,穿越迴轉道後,撞上北上車道的路旁護欄,唾液篩檢呈毒品依託咪酯(喪屍煙彈)陽性反應,警方依公共危險等罪嫌送辦。檢方認為林男先前已有毒駕案件偵查中再犯且有逃亡之虞,昨晚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林男昨上午8時8分行駛國道3號南下車道,經過基隆隧道前偏離車道,撞倒隧道入口處南北車道間迴轉道的鐵欄杆,再穿越北上車道,撞上外側路肩紐澤西護欄才停下。正要前往位在大武崙消防局局本部的中正消防分隊員,在事故發生後經過現場,停車查看救援時,發現林男車內前座兩個安全氣囊都已爆開。消防員協助林男下車,初步檢查無明顯傷勢,但精神恍惚,並表示不用送醫。
國道警察獲報到場處理,對林男實施酒測數值為0,唾液篩檢結果則呈依託咪酯陽性反應,還在他的車內發現煙彈吸食器,認定涉嫌毒駕,將他帶回製作筆錄。
基隆地檢署表示,林男因施用毒品後不能安全駕駛致車輛失控而撞擊基隆市七堵區國道3號北向700公尺處之外側護欄而肇事。經警到場處理,發現林男是毒駕現行犯,昨天傍晚移送地檢署。經檢察官訊後認為林男先前已有毒駕案件且正由地檢署偵查中,仍再犯毒駕。
檢方說,林男在員警到場處理時,有欲離開事故現場情事,認為林男有反覆實施且逃亡之虞,依刑事訴訟法預防性羈押規定,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基隆地檢署強調,台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各地方檢察署,針對毒駕案件,抱持零容忍之態度,強力執法,從嚴偵辦,以期杜絕毒駕風氣蔓延,守護國人交通安全及社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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