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家庭毒害 1歲童髮安毒濃度類似成癮

台中市陳姓女子在家吸食安非他命,一歲女兒頭髮被驗出與成癮者類似的高濃度安毒反應,檢方起訴主張陳對女兒餵毒。台中地方法院認定,無法推認餵毒,但陳在女兒無反抗能力下使其吸入毒煙,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非法方法使人施用毒品」等罪,判決應執行八年徒刑;可上訴。
據調查,陳姓女子二○二一年起與一歲女兒同住,直到二○二三年間,明知房間密閉且女兒年幼無法表達,仍當女兒面前吸食安非他命,迫使女兒吸入毒煙。
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調查,分別在二○二一年四月、二○二三年五月將女童毛髮送驗,均驗出安非他命反應,陳失聯被檢方發布通緝,近期到案。
檢方認為,檢驗女童頭髮發現甲基安非他命濃度七五六七pg/mg、安非他命二○九pg/mg,驗出「極高濃度」甲基安非他命,類似成癮者濃度,非因密閉空間二手毒煙所致,主張陳對女兒餵食毒品。
法院認定,安非他命施用方式不限於直接口服,若在狹小密閉空間燒烤,幼童吸入毒煙,體內仍可能殘留相當濃度;就醫院檢驗應排除女童是偶然、短暫吸入,不足推認陳有直接對女兒餵食,但女童有長期在密閉空間吸到毒煙情況。
判決指出,陳身為母親,明知女兒當時僅一至三歲,無反抗、拒絕能力,卻逕自在旁吸毒,顯已構成毒危條例第六條以「其他非法方法使人施用毒品」,並犯妨害幼童發育罪,兩罪想像競合,從重依毒品罪論處。
法官審酌,陳是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為之、犯後自白坦承,各應加重、減輕其刑,考量她身為母親為逞私慾,不顧女兒年幼對毒品耐受力低,危害身心發育,依兩個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犯以非法方法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都判六年,應執行八年。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