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台灣人無極限!網吃冰加1藥粉「變夏天的味道」 醫傻眼:難怪原廠會缺貨

白衣惡煞闖住家…北港朝天宮前董座曾蔡美佐遭圍毆住院 廟方說話了

打伊朗打成「跛腳巨人」?陸專家疑美國恐已難保台 川普難壓習近平

高雄毒夫妻都要生了還在吸毒!幼童體內驗出高濃度毒素

高雄市一對夫妻為貪圖吸毒快感,竟罔顧幼童身心發展,長達半年在封閉房內燒烤吸食甲基安非他命,甚至懷孕的妻子即將臨盆,仍在吸毒,不僅同居幼童體內毒素濃度高得嚇人,產下的次子也身心發育受影響,法官因此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毒煙夫妻分別有期徒刑1年2月及1年,並須接受親職法治教育。

判決書指出,陳男與林女為夫妻,育有2名子女,2人在2024年3月起至9月4日林女生產次子前12小時,明知安非他命為第二級毒品,卻仍在住處房內,多次將安非他命置於玻璃球內燒烤吸食,長子被迫與吸毒的父母共處一室,長期吸入殘留毒煙。

毒夫妻吸毒遭逮後,警方將年幼、不滿12歲的長子毛髮送驗,竟驗出高達47萬4361 pg/mg的甲基安非他命濃度。次子則在出生後,便立即被社會局安置。

案件經高雄市社會局通報及警方移送,高雄地檢署將這對離譜父母起訴,高雄地院法官審理時,兩人對犯行坦承不諱,法官痛批,被告2人身為父母,本應悉心照料幼子,卻在孩子身心發展尚未健全時,於同處一室施用毒品,對幼童發育造成嚴重負面影響。

法官考量,陳男曾因毒品案入監服刑,卻不知警惕再次犯案,構成累犯,依法加重其刑判處1年2月;林女則因親職觀念偏差犯案,念其無前科且坦承犯行,判處1年徒刑,給予緩刑4年以啟自新,但為導正其觀念,法院命林女在緩刑期間須接受5場與親職相關的法治教育,並嚴禁對幼童實施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聯合新聞網》關心你:遇到家暴事件,請打113保護專線

高雄地方法院。圖/本報資料照
高雄地方法院。圖/本報資料照

毒品 嬰兒 高雄

延伸閱讀

獨/台中虎媽餓死21歲女兒 搬遺體稱非滅證…辯對衛生有「強迫症」

新北幼兒園爆不當管教 幼童潑水遭園長脫衣褲羞辱

狠繼父與生母把2歲童當出氣包 爺奶接手照顧驚見滿身傷怒提告

認罪免除國民參審 女毆死癌父一度翻供

相關新聞

前立委曾蔡美佐住家暴力攻擊逮10人 今晚聲押3人其餘交保

雲林縣北港朝天宮前董事長、前立委曾蔡美佐今天凌晨住家遭約3、40名白衣男集體暴力攻擊,造成5人受傷,曾蔡美佐仍住院中,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林秀敏極表重視,指派檢察官偵辦,今晚複訊10人後,依妨害秩序、傷害

三重男持刀砍殺親哥 自稱不滿無業被叨念…警方依殺人罪嫌偵辦

新北市三重區仁愛街今晚發生的凶殺案,警方初步了解是因為47歲林姓男子不滿兄長叨唸他遊手好閒不去找工作,酒後情緒失控持水果刀砍傷親哥哥,犯案後自行到附近的派出所投案。警方將朝殺人罪嫌偵辦。

影/「我要開槍喔」8旬翁縱火持斧砍人還拒捕 驚險對峙員警畫面曝光

83歲辛姓老翁今天疑似在黃姓妻子的52歲妹妹屋內發生口角,竟不滿在黃婦屋內縱火,還持斧頭攻擊趕來的2名消防人員與黃婦,更搶走救護車逃逸;第六警分局迅速攔截圍捕,辛還持斧頭與警對峙,員警喝斥「我要開槍喔

84歲妹殺91歲姊 南市府:剛完成長照訪視不久卻發生憾事

台南市中西區84歲的葉姓婦人與91歲的胞姊同住公寓,疑因姊姊不堪長期病痛,數度表示想不開;葉姓妹妹昨天深夜持刀朝姊姊的右頸割下待姊姊氣絕才打電話報案;對此兩位高齡未婚姊妹同住、彼此扶持,屬於典型「老老

台中西區府後街傳槍響 槍手逃逸 一人腹部中彈送醫急救中

台中市消防局在今天下午2時許獲報,西區府後街傳出槍響,一名年約26歲男子中槍,男子跑向附近咖啡店求救,凶手逃逸,第一警分局表示,傷者目前意識清楚,非隨機犯案,槍手疑與傷者認識,已鎖定身分,正查緝到案。

北車怪男10天前才在松山車站揍人…菲遊客:若沒阻止 他可能會殺了我女兒

菲律賓籍遊客BALAGTAS一家三口今天剛搭機抵台旅遊,在台北車站大廳休息時,年僅3歲的女兒因在大廳奔跑,李姓男子不滿女童阻礙他動線,直接出腳踹倒,再攻擊背部,女童母親見狀立刻抱起,李悻悻然離去。鐵路警察獲報趕抵,依現行犯逮捕李,調查發現,他的身分是未列冊街友,10天前才在松山車站同樣因不滿「擋路」出拳揍人,性格惡劣。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