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李德維遭控反覆無常…不滿馬英九基金會下通牒 調查小組強硬反擊

曾打斷貝克宇眉毛血流如注送急診 崔佩儀自嘲「病得不輕」

雨具準備好!大台北明慎防午後雷陣雨 這日起2地水氣再增加

搶熱狗逃逸2.7公里 泰籍移工闖民宅攻擊一家三口、員警釀7傷

花蓮縣新城鄉今天清晨發生持刀攻擊事件,一名46歲泰籍移工疑似情緒失控,先在康樂路超商搶奪熱狗後逃逸,再沿台9線竄逃並闖入民宅持刀攻擊屋主一家三口,警方動員10餘名警力圍捕,最終於民宅頂樓將其制伏,全案共造成3名民眾及4名員警受傷,所幸均無生命危險。

警方指出,嫌犯清晨5時許持水果刀闖入新城鄉康樂村一間超商,搶走2根熱狗後離開,隨後徒步沿精舍街往北埔方向移動,不但敲打附近洗衣店鐵門,還一度追逐路過婦人,所幸對方機警逃離,移工脫序行徑引起計程車司機注意報警,警方隨即展開攔截圍捕。

嫌犯沿台9線逃逸約2.7公里,期間曾爬上路旁貨車與警對峙,隨後闖入一處鐵門未完全關閉的民宅,屋主下樓查看時遭嫌犯持刀攻擊,左胸受傷,其妻手肘擦傷,女兒逃離過程中遭玻璃割傷腳部。

警方持盾牌及防護器材攻堅,並使用辣椒水與電擊槍壓制,最終在民宅4樓狹小倉庫內將其逮捕,過程中一名副所長手部遭割傷縫合,另有員警頭部受創,共4警受傷;該嫌身體多處遭玻璃割傷,警方通知救護人員到場協助送醫治療。

全案警詢後依殺人未遂、恐嚇公眾安全、傷害及毀損等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相關案情仍待進一步釐清。

花蓮縣新城鄉一名46歲泰籍移工疑情緒失控,先在超商搶奪熱狗後,再沿台9線竄逃並闖入民宅攻擊屋主一家三口,警方動員10餘名警力圍捕逮到人。圖/警方提供
花蓮縣新城鄉一名46歲泰籍移工疑情緒失控,先在超商搶奪熱狗後,再沿台9線竄逃並闖入民宅攻擊屋主一家三口,警方動員10餘名警力圍捕逮到人。圖/警方提供

花蓮縣新城鄉一名46歲泰籍移工疑情緒失控,先在超商搶奪熱狗後,再沿台9線竄逃並闖入民宅攻擊屋主一家三口,警方動員10餘名警力圍捕逮到人。圖/民眾提供
花蓮縣新城鄉一名46歲泰籍移工疑情緒失控,先在超商搶奪熱狗後,再沿台9線竄逃並闖入民宅攻擊屋主一家三口,警方動員10餘名警力圍捕逮到人。圖/民眾提供

花蓮縣新城鄉一名46歲泰籍移工疑情緒失控,闖入民宅持刀攻擊屋主一家三口,所幸皆無生命危險。圖/警方提供
花蓮縣新城鄉一名46歲泰籍移工疑情緒失控,闖入民宅持刀攻擊屋主一家三口,所幸皆無生命危險。圖/警方提供

移工 北埔 花蓮

延伸閱讀

花蓮新城移工持刀搶超商拒捕 3民眾4員警受傷

新竹瘋男持刀闖大學校園 作勢砍人嚇學生判刑4月

桃園男酒醉當街持西瓜刀揮舞嚇壞路人 6警出動壓制送辦

恐怖情人嗆女友「把你們母女丟下樓」 鄰居阻止遭美工刀戳頭滿臉血

相關新聞

取締毒駕流程改了!唾液有毒品反應或拒測 警直接逮捕駕駛人

為打擊毒駕,對於具毒駕徵候的駕駛人經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檢測有毒品反應,或拒絕接受檢測,刑事局修正作業程序,要求員警逮捕依公共危險罪移送,不必請示檢察官;刑事訴訟法也修正將毒駕納入預防性羈押事由,本月15日已上路。

孫安佐二度入獄?辯護律師急閱卷…士林地院今14:30開聲押庭

藝人狄鶯、孫鵬之子孫安佐(現名孫健豪)因涉公然引燃自製「重裝型噴火槍」並散布影片,引發社會恐慌,檢警昨搜索、拘提孫安佐,在他住處起獲改裝噴火裝置、改裝散彈槍、模擬槍等物,士林地檢署複訊後,依涉犯槍砲、放火未遂等5罪,昨晚向士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因聲押時已深夜,士院決定讓孫安佐在拘留室過夜,今開庭裁定。

殺人犯不想回監獄...大鬧法庭拒上銬喊「要死在法院」 遭束縛抬進囚車

男子潘家寶23年前持水果刀行竊殺死王姓鐘表店老闆,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他不服確定判決聲請再審,今被提解至台灣高等法院開庭,未料庭訊結束後,潘癱在法庭上拒絕返監,還表示「我要死在法院」,最終被10餘名法警以束縛帶約束、綁上擔架,再抬進囚車送回監所。

影/苗栗70歲老翁毒駕違規狂飆拒盤查 釀2警車禍受傷

70歲吳姓老翁昨晚違規涉毒駕拒攔查,一輛警車圍捕過程在苗栗市英才路衝出路外,造成2名警察受傷送醫無大礙,吳男唾液毒品檢測呈陽性反應,全案警方依公共危險及妨害公務罪嫌查辦。

前立委曾蔡美佐住家暴力攻擊逮10人 今晚聲押3人其餘交保

雲林縣北港朝天宮前董事長、前立委曾蔡美佐今天凌晨住家遭約3、40名白衣男集體暴力攻擊,造成5人受傷,曾蔡美佐仍住院中,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林秀敏極表重視,指派檢察官偵辦,今晚複訊10人後,依妨害秩序、傷害

三重男持刀砍殺親哥 自稱不滿無業被叨念…警方依殺人罪嫌偵辦

新北市三重區仁愛街今晚發生的凶殺案,警方初步了解是因為47歲林姓男子不滿兄長叨唸他遊手好閒不去找工作,酒後情緒失控持水果刀砍傷親哥哥,犯案後自行到附近的派出所投案。警方將朝殺人罪嫌偵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