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友KY董座黃文烈吸金201億「不認罪」重判30年 最高院撤銷發回更審
康友-KY前董事長黃文烈利用「鮭魚返鄉」政策,夥同印尼籍大陸房地產大亨王命亮(通緝中)於境外設立假外資康友製藥詐騙201億元,另炒股坑殺投資人,一審依證券交易法等多罪判25年徒刑,併科罰金200萬元,二審加重改判為30年徒刑,併科罰金5億元。案件上訴,最高法院撤銷判決,發回更審。
檢方起訴指出,王命亮、黃文烈主導大陸奔馬實業、協力集團,得知大陸國營企業華源集團旗下六安華源製藥擁有龐大土地,2008年時吃下六安華源股權,並趁我國政府推動「鮭魚返鄉」政策,將六安華源包裝成台資,於境外設立康友製藥,持有六安華源股權。
王命亮、黃文烈2人後來因急需資金,未經董事會決議,2019年以擔保廈門奔馬實業借款債務為由,將504台機器設備向銀行抵押借貸,借貸案造成公司損失人民幣2億多元,卻未在財報中揭露,會計師明知財報不實卻予以簽核。
2018年間,黃文烈指示姪子調度金流,找盤商與炒手炒作康友股票,1個月內將股價由372元炒至538元,另透過假外資勾結廈門「富德勝」金融集團總裁鄭炳強隔海炒股。
北檢調查,黃文烈與王命亮等人以虛灌存款、隱瞞動產抵押登記等手法,編列不實財務報告,營造康友營收暢旺及財務健全假象,使民眾、銀行買入股票及放貸,2015至2020年詐得201億6千萬元,檢方依證交法起訴黃等29人。
黃文烈偵查中持第三國萬那度護照逃亡泰國而被通緝,刑事局2023年5月30日派員前往泰國拜會,表明黃是我國重大通緝犯,獲泰方支持,泰國2023年6月同意將黃交由我方押解回國受審。
一審依違反證交法多罪判黃文烈25年徒刑,併科罰金200萬元。其餘重要被告前立委吳光訓犯證交法低買高賣罪,判刑8年6月;三洋威士比女董事長陳玉蓮犯證交法低買高賣罪,判刑9年;三洋威士比大股東陳和順犯證交法低買高賣罪,判刑8年;會計師施景彬、江明南各判刑2年6月。
二審開庭時,黃文烈不承認犯罪,聲稱自己只是「人頭」,主觀意識「不做犯法的事」,律師也說黃的犯罪所得沒這麼誇張的高,並指一切的問題源頭都是王命亮,王是犯罪集團最高決策者,第二層是大陸人士,黃僅是借名掛人頭。
二審依違反證交法多罪判黃文烈30年徒刑,併科罰金5億元;吳光訓違反證交法判刑8年4月;陳玉蓮判刑8年10月;陳和順判刑7年10月;會計師施景彬、江明南各判刑2年4月。
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案件仍有調查釐清的必要,因此將黃文烈、吳光訓、陳玉蓮、陳和順、施景彬、江明南等人部分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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