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父母同房吸安非他命害2童染毒 橋院各判1年
高雄2名幼童賴姓生父和邱姓生母,在旗山住處同房吸食安非他命,致2童吸入二手毒煙。橋頭地院審酌2童毛髮驗出高濃度毒品反應,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各判2人1年,可上訴。
橋頭地方法院判決指出,賴男與邱女為2名幼童父母,2人自民國113年6月6日起至同年8月14日邱女入監前,多次在高雄市旗山區住處內吸食毒品安非他命。
因吸食空間密閉,導致同處一室的2名幼童長期吸入含有毒品的二手煙霧。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防中心於同年9月6日介入,並採集2童毛髮送驗,結果均檢出高濃度的毒品反應,全案因此曝光。
橋頭地院審理時,賴男與邱女均認罪。法官經比對家防中心評估表、毛髮檢驗結果報告等事證,並審酌賴男與邱女身為父母,本應愛護幼子、善盡照顧責任,卻為貪圖吸毒愉悅感,漠視幼童同處危險,導致其吸入毒煙,據此依刑法妨害幼童發育罪,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