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川普:美伊將在一、兩天內達成和平協議

北東有雨轉涼 吳德榮:明起放晴 下周再有鋒面降雨範圍擴全台

員林百果山削臉虐殺案…吳嫌曾撞死人判刑11年 今年初才出獄又犯案

台中湯姓男子在彰化縣員林市百果山被虐殺身亡案,主嫌吳男遭起底,竟不是首次殺人,吳男十年前曾因一起行車糾紛,故意駕車衝撞機車騎士,造成騎士摔車身亡,檢方以殺人罪起訴吳男,但法官以傷害致死罪判刑11年,吳男今年初才假釋出獄,沒想到又犯下駭人的削臉挖眼血案。

33歲湯男20日被路人發現陳屍在員林偏僻的百果山湖水路產業道路,臉皮被削得面目全非,眼珠也掉落,檢警循線逮捕張男(58歲)、吳男(49歲)與張的外甥黃男(31歲)、張妻吳女,張、吳2人已被檢方依殺人罪收押禁見,黃男、吳女各3萬元交保。

初步了解,黃男向舅舅張男告狀說,湯男給他毒品後,造成他身體不適,張男不滿湯男才認識外甥第一天就給他毒品,還「欺負」外甥,與友人吳男在山上痛打湯男,刀棍齊出,造成湯男胸口被刺傷,臉部也毀容身亡。

讓人訝異的是動手的吳男竟非首次「殺人」,根據吳男所涉案判決書指出,吳男在2016年間某日上午行經田尾鄉光復路郵局前因逆向行車,妨礙到黃姓機車騎士,黃男隨口罵了聲「幹」,吳男竟惱羞成怒,一路開車追黃男。

黃男騎到三豐路口時,吳男故意以轎車車身擦撞黃男機車左手手把,黃男再右轉要駛離時,吳男倒車轉向繼續追黃男,最後再以車身擦撞機車,機車摔落農田,黃男則彈撞電線桿後,造成顱骨及四肢骨折、顱內出血,傷重身亡。

當年檢方依殺人罪將吳男起訴,但法院審理時,法官以吳男和黃男並無深切仇怨,僅係遭辱罵後欲發洩心中怒火,認尚無致被害人於死之必要動機,且吳男在看到黃男飛出倒地後,即十分懊腦、慌張呼救,積極救助被害人,可見吳男僅係一時氣盛,意在教訓被害人,並無殺害被害人之故意,所以法官最後依傷害致死罪將吳男判刑11年。

只是吳男今年才剛假釋出獄,竟又犯下駭人的削臉虐殺案件,且吳男和張男對虐殺過程交代不清,至今兇刀未找到,讓案情陷入膠著。

湯姓男子陳屍在彰化縣員林市百果山,死狀甚慘,警方21日到吳嫌住處逮人,吳嫌還企圖逃跑。圖/警方提供
湯姓男子陳屍在彰化縣員林市百果山,死狀甚慘,警方21日到吳嫌住處逮人,吳嫌還企圖逃跑。圖/警方提供

被害人 行車糾紛 機車騎士

延伸閱讀

彰化百果山削臉挖眼虐死案今解剖 家屬到場不發一言

刑求是真的!錫箔紙包頭毆打還逼倒立唱歌凌虐犯嫌 新北刑大4警遭訴

投資詐騙害他財損逾2000萬 向少年車手頭求償卻敗訴…原因曝

彰化男屍遭挖眼虐殺…民俗專家曝用意 少算這1步破功

相關新聞

新北最大菡生婦幼中心傳串通孕婦詐保 女院長今裁150萬元交保

新北市板橋區知名婦產科機構菡生婦幼診所遭檢舉涉嫌詐領健保補助費,新北檢方昨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展開搜索行動,並帶回院長邱淑芳及多名醫事人員經漏夜調查,女院長邱淑芳今裁定150萬元,副院長林文傑 120萬元交保。

剴剴虐死案「女社工判刑2年」 郁方:不管判幾年都是輕判

1歲10月大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凌虐致死,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兒福聯盟女社工陳尚潔有期徒刑2年;藝人郁方今天出庭聽判後表示,不管陳尚潔判幾年,對她們來說都是輕判。

保母虐死剴剴兒盟女社工陳尚潔遭判刑2年

1歲10月大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凌虐致死,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涉訪視不實的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陳女否認犯罪,檢方建議從重量刑,台北地院今宣判,陳女被判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

京華城案 北院暗批柯文哲 干擾獨立審判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被控在京華城容積率收賄、侵占政治獻金等案,一審依違背職務收賄、侵占政治獻金、KP小物募款所得等,重判十七年徒刑,褫奪公權六年。台北地方法院昨公開判決書全文,暗批柯使法院承受不當壓力、干擾獨立審判空間。

跑山獸收10萬挨轟!登山專家挺「勘查能力台灣無人敵」 早料遭忌妒

山搜高手「跑山獸」羅培德(Petr)去年8月接受10萬元委託,協助尋找一名在台中失蹤的黃姓山友,歷經多次搜山後最終尋獲遺體,卻因收費問題遭外界質疑,引發搜救圈與網路熱議。對此,登山專家蔡日興發文力挺,直言Petr的探勘能力台灣恐怕無人能追,甚至早預料會因表現突出遭到忌妒攻擊。

台灣男潛逃大陸18年 清明節前駕舷外機小艇登陸曾文溪口

台南曾文溪口日前出現不明舷外機小艇,海巡署南部分署及查緝隊追查多日,鎖定偷渡入境的我國籍55歲李姓男子,本月4日成功在基隆將他查獲;李男18年前因涉嫌改造槍砲未到案被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為免入境時被緝捕歸案,才循此管道搶灘上岸,躲藏10天後才遭逮捕,是否有其他人協助,由檢警釐清中。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