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塞湖洪災光復鄉長林清水涉廢弛職務遭求刑10年 百萬元交保理由曝光
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去年9月溢流釀成洪災,造成19死5失聯,鄉長林清水昨因災前忙著餐敘、植牙,昨被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過失致死等罪起訴,求刑10年。70歲的林清水遭起訴後獲100萬元交保,花蓮地院今天說明,為保障被告辯護權益,裁定交保並限制住居,須配戴電子腳鐐。
檢方查出,去年9月21日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發布土石流黃色警戒,建議撤離影響範圍內弱勢族群,下午3時光復鄉公所與中央應變中心會議擴大影響範圍到全鄉10村,林清水在宜蘭參訪未參加,是由祕書張源寶視訊與會。
林清水雖於21日下午4時許返回光復,但當晚6時與中央災變中心再次開會,林和張源寶兩人都沒有參加,反而宴請軍方支援救災人員餐訊。
離譜的是,隔天9月22日一早林保署發布紅色警戒,建議立即強制撤離,鄉公所照常辦理民防團訓練,延誤撤離,林清水還指示僅針對大馬村香草社區、大平村二鄰及東富村阿陶莫部落等少數區域強制撤離,並由民政課長王詠濬登入系統虛構撤離數據,22日下午2時35分,林清水到鳳林鎮某牙醫診所植牙。
檢方認為林清水等人廢弛職務釀災,也涉嫌虛報撤離人數,今年1月發動搜索,林清水訊後聲押獲准,張源寶、王詠濬分別以20萬元及15萬元交保,搭配電子監控、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檢方昨天起訴,對林清水求刑10年,張、王各9年
原本羈押中的林清水,經花蓮地院院接押庭裁定交保。院方今天說明,此案已由檢察官偵查終結,偵查中經檢察官聲押獲准後,檢察官未再訊問被告,也沒有再聲請延查羈押,因此裁定以具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方式替代羈押處分,確保其日後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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