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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光復洪災追責擴大 檢方向上追查:不會到鄉公所就畫句點
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洪災釀19死、5人失蹤,經花蓮地檢署偵辦後,光復鄉長林清水遭求刑10年,鄉公所秘書張源寶、民政課長王詠濬則求處9年。地檢署表示,偵辦不會到此為止,只要與本案相關權責機關都持續偵辦中,也不排除約談縣長徐榛蔚等相關人員,給大眾交代。
光復洪災罹難者家屬認為,花蓮縣府、光復鄉公所未善盡撤離居民職責,才會導致慘重死傷,因此委託12名律師組成的義務律師團,於1月13日向花蓮縣長徐榛蔚、鄉長林清水等人提告廢弛職務等罪。
花蓮地檢署主檢廖榮寬表示,針對民眾提告花蓮縣政府及其他權責機關相關人員,與在這次災害防救過程中,可能涉及刑事責任的部分,地檢署秉持客觀公正的立場,持續積極偵辦,以釐清事實真相。
廖榮寬強調,本案會持續向上偵辦,「不會到鄉公所就畫下句點」,只要跟本案相關權責機關都持續偵辦中,甚至不排除會約談縣長徐榛蔚等相關人員,未來會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花蓮縣政府回應,災害一切依災害防救法投入救災工作,尊重司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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