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前議員林穎孟詐26萬助理費...泣訴「真心換絕情」 二審今宣判喊卡
台北市前議員林穎孟2018年至2019年任內詐領助理費26萬7219元,一審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3年8月、圖利罪判5年8月徒刑;她的前男友葉曜彰犯圖利罪判5年8月刑。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原訂今日上午10時宣判,但案件仍有需調查之處,因此另訂庭期再開辯論。
本案的合議庭由審判長為許永煌、受命法官程欣儀、陪席法官郭豫珍組成,恰巧也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控任職立法委員虛報助理酬金、加班費案(審判長為許永煌、受命法官郭豫珍、陪席法官雷淑雯),並判「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部分無罪。
林穎孟遭5名公費助理指控挪用勞健保費、用男友當人頭詐領補助費,檢方2022年3月搜索、約談林穎孟,訊後命100萬元交保,同年8月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林穎孟的楊姓助理因課業因素無法兼顧工作,林女不想自掏腰包支付資遣費,2019年10月間仍將楊登載為公費助理,向台北市議會詐領公費助理補助等費用共3萬5563元,同年11月間才辦理停聘。
檢方認定,林穎孟2018年12月25日起,聘僱時任男友葉曜彰當公費助理,葉曜彰從2020年3月間成立公關行銷公司「米達克星球」,2人涉以公司新聘員工作郭姓設計師列為人頭助理,2020年4月起詐領公費助理薪資,扣除林穎孟應個人支出的議員臉書等社群媒體影像製作費、文宣設計費等,詐領計23萬1656元。
林穎孟、葉曜彰都喊冤否認,認為楊工作時間至2019年10月,而郭是葉的員工也是議員助理,沒有詐領助理費,但一審兩人都有罪。
案件上訴,高院開庭時,林穎孟律師指出,林女任職市議員48個月,卻有29個月助理費補助申請未達上限,且楊是因辦公室內部衝突,被辦公室主任吳香君以兩面手法「停職」,林穎孟根本不知道楊被資遣。楊的契約至2019年12月31日終止,律師認為資遣不合法,楊是合法領薪,未獲不法利益,林穎孟沒有圖利。
至於郭姓設計師部分,林穎孟指責葉曜彰做的事不該推給她,若知道郭女還要幫米達克做事,她「非常生氣」,並在最後陳述時一度哽咽表示,自己在勞工家庭長大,當國會助理期間沒碰過行政,因此相關事物都委託吳香君處理,從政絕對不是為了汙錢,如今真心換絕情,她覺得「死得不明不白」,若時光倒流,不會再淌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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