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6種毒品還開車...新竹虎林國中前釀1死4傷 高院仍判12年7月刑
男子彭柏超吸食含依托咪酯成分的「喪屍煙彈」,在新竹市虎林國中前釀1死4傷車禍,被依毒駕致死、過失傷害罪起訴,新竹地院判12年7月徒刑。案經上訴,彭的律師認為一審有「重複評價」的情況,適用法律錯誤,但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
彭柏超(35歲)高中畢業後就沒有工作,自陳廿多歲開始吸毒,吸毒的錢都靠毒品買賣而來,現因另案入監服刑。
2024年9月16日,彭駕駛白色賓士車蛇行,行經正值放學時段的虎林國中前,逆向撞上2輛載有孩童的機車,導致3名年僅4至8歲的孩童重傷。鍾姓婦人(71歲)當場死亡,她孫女全身多處骨折、內臟破裂,另一名載2名孫子的李姓老翁也被撞,3人同樣多處骨折。
彭未持有駕照,並承認邊吸食「喪屍煙彈」邊駕車。新竹地院審理時,檢察官指彭素行不佳,無照又毒駕上路,還曾有酒駕紀錄,他多次因毒品案出入監獄,直到前年1月才出監,8個月後就因為「邊開車邊吸毒」釀1死4傷慘劇,使被害者家庭破碎、家屬承受莫大悲痛,犯罪情節重大。
調查顯示,彭柏超事發前一天連續施用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愷他命及依托咪酯等6種毒品,還邊吸美托咪酯「喪屍煙彈」邊開車,尿液檢驗結果證實有多重用藥行為。彭在審理時認罪,對事故過程與證據能力無異議,也坦承吸依托咪酯後會精神恍惚、身體顫抖,且知道這樣的狀態會影響駕駛,但仍無法控制吸毒行為。
「我是慣性施用」彭說開車時已恍神,直到撞上電線桿才恢復意識。彭過去除販毒、多次無照駕駛,還遭通緝7次,新竹地院認為他對刑罰反應力薄弱,且至今未賠償1毛錢,判12年7月徒刑。
彭和檢察官皆針對量刑上訴,律師認為本案是「公共危險」,而彭的前科多是毒品罪,應該「不算累犯」。彭柏超表示自己沒有錢賠償,若被害人有調解意願,他可以通知家人協助,但也坦言有被害人索賠1千萬元以上金額,他家人無法辦到。
高院審理時,審判長質疑海洛因會讓人放鬆,安非他命會使人亢奮,而彭柏超還吸食第一級毒品,「你當時是什麼感覺?」彭答稱「睡著了」也忘了怎麼開到對向車道。
林姓男子的女兒遭彭撞傷,臟器受損、影響發育,他埋怨彭口口聲聲說要賠錢,至今卻分毫未給;李姓男子的兩個小孩、李父都被撞傷,小孩只要變天,腳就會痛,李也抨擊彭沒有和解誠意。
檢察官認為彭柏超前科累累,才出獄8個月就無照毒駕,還一次施用6種毒品,他是因不得已才「留在原地」,不符合自首動機,一審的判決未反應彭的惡性,應加重改判。
彭的律師主張一審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重複評價,適用法條錯誤,且彭遭羈押禁見期間與家人聯絡中斷,彭父又重病,家人才對和解保守,彭難以尋求協助。高院審理後,今判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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