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副縣長陳見賢遭爆 涉違法補助妻協會達三百萬元
國民黨新竹縣長提名之爭暗潮洶湧,現任副縣長陳見賢再陷爭議風暴!繼日前爆出配偶陳玉貴投資焚化爐廠商股票疑雲後,據媒體報導,指陳見賢於議員與副議長任內,涉嫌長期利用公帑補助其妻擔任理事長的民間社團。
據悉,該協會自2011年起領取縣府補助逾300萬元,其中更包含陳見賢親手撥付的「議員建議款」,遭法界質疑恐觸犯《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紅線。對此,陳見賢辦公室對此回應表示,無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問題,一切經得起司法檢驗。對於選舉階段,諸多抹黑攻擊,深感遺憾,將委請律師進行法律行動。
該報導指出,陳妻陳玉貴曾長期擔任「新竹縣竹北市家和幸福發展協會」理事長。根據資料,該協會在2011至 2018年間,頻繁以老人福利、節能減碳及婦幼研習等名義,向新竹縣社會處申請補助,每年吸金數十萬元。
最令外界詬病的是,陳見賢在2018年擔任副議長期間,竟毫不避嫌以「議員指定建議款」名義,撥款補助該協會舉辦宣導活動,被批是「左手轉右手」的典型範例。
此案的補助模式,讓外界聯想到甫入監服刑的前屏東市長林亞蒓案。根據司法判決,林亞蒓在擔任屏東縣議員期間,涉嫌夥同丈夫陳盛源,利用職務上的建議權,連續建議縣府補助由其丈夫實際經營的協會。一審屏東地院依二百三十四個貪污罪將林亞蒓夫婦各重判十六年,最終法院判處林亞蒓、藍俊良各七月十月徒刑,均褫奪公權五年。
陳見賢擔任議員期間,適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舊法第7條規定,即「公職人員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議員依法監督縣府,而其妻陳玉貴實質掌控的協會屢屢獲得縣府社會處補助,瓜田李下卻毫不避嫌。
從議員到副縣長,陳見賢具有監督與督導縣政的實質影響力,藉職務之便,讓配偶的協會獲利,這樣假公濟私、慷納稅人之慨的行為,絕非縣民所樂見。
面對指控,陳見賢辦公室對此回應表示,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0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第3款規定,無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問題,一切經得起司法檢驗。對於選舉階段,諸多抹黑攻擊,深感遺憾,將委請律師進行法律行動。
新竹縣政府則說,《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法2018年6月13日公布,並自12月13日施行,將補助行為納入規範。本案補助款尚需查閱過往資料,縣府將儘速查明。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