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新北深夜車失控撞進民宅 警揪出男子毒駕闖禍送辦

新北市葉姓男子昨深夜10時許駕車行經中和區中山路時,無端失控衝撞路邊民宅1樓,車頭嚴重毀損,葉男酒測值為零,卻被查出涉嫌毒駕,中和警方依法送辦並開單扣車。

新北市警方昨晚10時許獲報,中和區中山路2段64巷內發生嚴重事故,轄區巡邏員警迅速趕抵,發生現場為葉姓男子(40歲)開車撞上路邊民宅1樓,由於整個車頭撞進民宅,車頭毀損嚴重,葉男雙腳僅輕微擦傷,自行就醫。

據了解,葉男當時開車直行,準備穿過中山路2段返回中和區光華街住處,因酒測值為零,警方原本以為只是單純自撞車禍意外,但員警眼尖在車內發現可疑物,搜出依托咪脂,立即對葉男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試,果真呈陽性反應。

警詢後今天依不能安全駕駛及毒品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同時依法開單並扣車。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新北市葉姓男子昨深夜10時許駕車行經中和區中山路時,無端失控衝撞路邊民宅1樓,車頭嚴重毀損,葉男酒測值為零卻被查出涉嫌毒駕,中和警方依法送辦並開單扣車。記者王長鼎/翻攝
新北市葉姓男子昨深夜10時許駕車行經中和區中山路時,無端失控衝撞路邊民宅1樓,車頭嚴重毀損,葉男酒測值為零卻被查出涉嫌毒駕,中和警方依法送辦並開單扣車。記者王長鼎/翻攝
新北市葉姓男子昨深夜10時許駕車行經中和區中山路時,無端失控衝撞路邊民宅1樓,車頭嚴重毀損,葉男酒測值為零卻被查出涉嫌毒駕,中和警方依法送辦並開單扣車。記者王長鼎/翻攝
新北市葉姓男子昨深夜10時許駕車行經中和區中山路時,無端失控衝撞路邊民宅1樓,車頭嚴重毀損,葉男酒測值為零卻被查出涉嫌毒駕,中和警方依法送辦並開單扣車。記者王長鼎/翻攝
新北市葉姓男子昨深夜10時許駕車行經中和區中山路時,無端失控衝撞路邊民宅1樓,車頭嚴重毀損,葉男酒測值為零卻被查出涉嫌毒駕,中和警方依法送辦並開單扣車。記者王長鼎/翻攝
新北市葉姓男子昨深夜10時許駕車行經中和區中山路時,無端失控衝撞路邊民宅1樓,車頭嚴重毀損,葉男酒測值為零卻被查出涉嫌毒駕,中和警方依法送辦並開單扣車。記者王長鼎/翻攝
新北市葉姓男子昨深夜10時許駕車行經中和區中山路時,無端失控衝撞路邊民宅1樓,車頭嚴重毀損,葉男酒測值為零卻被查出涉嫌毒駕,中和警方依法送辦並開單扣車。記者王長鼎/翻攝
新北市葉姓男子昨深夜10時許駕車行經中和區中山路時,無端失控衝撞路邊民宅1樓,車頭嚴重毀損,葉男酒測值為零卻被查出涉嫌毒駕,中和警方依法送辦並開單扣車。記者王長鼎/翻攝

中和 毒品 毒駕

延伸閱讀

春節賞櫻樂天元宮、康誥坑溪恐擠爆 新北警交管疏導措施出爐

新北割頸案判12年定讞!家屬崩潰喊不公 律師揭「判不死」殘酷真相

毒駕激增新北拖吊場塞爆 警啟動分流擬擴充用地容量

無照毒駕蛇行上路 金門警查獲K菸23歲駕駛遭送辦

相關新聞

蝴蝶谷4死招魂 死者子女擲筊第8次允諾再帶父看山林才有結果

台中市和平區蝴蝶谷瀑布步道昨天發生落石意外,4死1傷;死者家屬今天下午到松鶴登山口招魂,呼喚亡者家人快回家,其中死者鄭姓男子的子女現場招魂時,連續擲筊7次未獲父親同意,第8次時,子女允諾會再帶父親出門看山林,才獲聖筊。

汶汶遭割頸震驚全台 私生飯為何愈來愈危險? 專家揭4大警訊

中信兄弟啦啦隊Passion Sisters成員汶汶(王敬汶)昨參與私人棚拍時,遭52歲許姓男子持刀攻擊頸部,造成重傷送醫。警方已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偵辦,外界除關注事件始末外,也再度掀起對「私生飯」、「狂粉文化」及精神疾病處置機制的討論。

彰化毒駕撞警重傷竟無保請回?林世賢赴監院陳情調查法官有無違失

彰化縣溪警分局埔鹽分駐所所阿陳國銘本月4日追緝施姓毒駕通緝犯時,反遭施駕車倒車衝撞後企圖逃逸,造成雙腿嚴重受傷,檢察官聲押施男,法官卻裁定無保請回,引發各界譁然。民進黨籍彰化市長林世賢今天上午到監察院陳情,要求針對法官的裁定是否有違失,啟動專案調查。

「太陽花女神」劉喬安疑涉運輸古柯鹼來台 今遭羈押禁見

「太陽花女神」劉喬安身背5地檢署通緝潛逃美國7年,4日遭遣返回台後由刑事局移送新北地檢署歸案。由於她所涉為運輸一級毒品古柯鹼來台重罪,加上潛逃多年,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方法院今天裁准。

載送郵件被砍血肉模糊身亡 受害家屬嘆:社會病了

中華郵政公司外包楊姓司機昨天到竹南郵局載運郵件,遭不滿郵局噪音的劉男砍殺10餘刀身亡。死者哥哥今天說,看到弟弟被砍到血肉...

嫌太吵?36歲男持菜刀衝郵局砍人 郵務士被砍上半身血肉模糊死亡

36歲劉姓男子今天下午持菜刀衝進苗栗縣竹南鎮民族街郵局,將楊姓郵務士上半身,涉嫌砍到血肉模糊死亡,警方初步調查,劉男抱怨郵局上、下貨噪音吵人,案由警方進一步釐清中。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