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經典賽/「雖然結束的方式令人遺憾…」 南韓傳奇投手柳賢振告別國家隊

韓國人來台半年最驚豔美食!他狂讚1料理:味道和家鄉完全不同

梳妝台之亂驚動好市多 代購夫再道歉:真沒有怪試吃阿姨

新北割頸案判12年定讞!家屬崩潰喊不公 律師揭「判不死」殘酷真相

<a href='/search/tagging/2/律師' rel='律師' data-rel='/2/167125' class='tag'><strong>律師</strong></a>林智群指出,受限於法律規定,<a href='/search/tagging/2/未成年' rel='未成年' data-rel='/2/166388' class='tag'><strong>未成年</strong></a>人本就不可能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律師林智群指出,受限於法律規定,未成年人本就不可能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新北市某國中前年發生駭人聽聞的割頸案,楊姓國中生遭郭姓少年持彈簧刀攻擊身亡,最終郭姓少年與教唆的林姓少女分別被判處12年與11年有期徒刑定讞。死者家屬今(15)日在新北市議員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悲憤質疑司法不公,痛批「毒駕致死都能判更重,割頸殺人卻只判這樣,公平正義在哪裡?」

對此,律師林智群在臉書發文解釋,依照現行法律,未成年人犯罪「不能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上限就是15年。他直言:「這個案子本來就不可能判死刑或無期徒刑」,並指出家屬提到的毒駕案件被告是成年人,兩者法律適用狀況不同,但也坦言「家長一定聽不下去的」。

貼文曝光後引發熱議,不少人對於「未成年保護傘」感到憤怒。有網友質疑:「既然上限是15年,為何不判好判滿?」、「加害者毫無悔意,判這麼輕出來繼續害人嗎?」、「法律應該與時俱進,現在小孩都很早熟」。

留言區充滿了對現行《少年事件處理法》與《刑法》的不滿,許多網友呼籲立法院應盡速修法。有人提到:「黑幫利用未成年犯罪已是常態,法律漏洞何時補?」、「應該參考國外,惡性重大的未成年犯視同成年人審判」。也有人感嘆:「一條生命就這樣沒了,家屬情何以堪」、「這判決是在告訴大家,未成年殺人成本很低嗎?」

還有網友翻出舊案對比,指出當年槍殺角頭翁奇楠的少年殺手廖國豪被判30年,質疑為何此案刑度如此之輕。不少人認為,即便不能判死,也應該修法讓惡性重大的未成年罪犯面臨更長的刑期或不得假釋,才能落實司法正義,撫慰受害者家屬的傷痛。

新北 國中生 少年犯 少年犯罪 未成年 律師

延伸閱讀

新北割頸案12年定讞惹眾怒!郁方痛批「人渣、訟棍」:到底哪裡可教化!

國中生割頸案判刑定讞 家屬今痛斥「法官就是加害者的幫凶」

新北少年割頸案定讞!死者父要說出一切 痛訴:誰要認養他們兩個?

全案確定!新北國中少年割頸案落幕 凶手乾哥判12年、乾妹11年定讞

相關新聞

保二離職警員「繳仿真槍彈」…移送過程與媒體推擠 新北刑大:致上深切歉意

警方今天下午移送保二總隊離職林姓警員至台北地檢署時,與採訪媒體發生肢體推擠,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晚間發表聲明,對於造成新聞...

網友公開恐嚇「台北車站放炸彈」秒刪文 警方動員急查

有網友在社群平台「爆料公社」發文表示,將於明天在台北車站安置炸彈。對此,警方今晚說,已啟動相關單位聯防機制進行清查,並加...

保二警以模型假槍調包真槍被抓包 稱精神不濟「誤繳」

保二總隊林姓員警本月7日被發現涉嫌以模型槍、假彈將真槍替換後返隊,繳回不久後就被值班員警清點發現異樣,立即向上回報,保二總隊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全案目前已繫屬司法偵查程序,而林員也在今天辦理離職。

新北男檳榔攤「剪刀殺人」判15年 死者兒:家人無法放下

男子游竣翔去年3月間跟朋友在新北市八里區ABC檳榔攤吃晚餐喝酒,被懷疑翻動一名砂石車司機的包包,跟上來勸架的另名司機陳姓男子起口角,衝突一度平息後又爆發口角,游盛怒抄起洗手台旁的廚用剪刀猛刺,陳的頭骨被刺穿達3.7公分,腦漿外溢送醫亡。士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今依殺人罪判游15年有期徒刑。

高虹安論文涉抄襲案二審辯論終結!智慧法院4月16日宣判

新竹市長高虹安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遭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自訴涉嫌違反著作權抄襲,台北地方法院前年以逾6個月告訴期,判決公訴不受理,經資策會上訴二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全案今辯論終結,合議庭諭知下月16日宣判。

太子案羈押9人全放了 核心幹部王昱棠不認罪500萬交保

太子集團(Prince Group)在台洗錢案,檢方查出集團洗錢107億元,起訴集團首腦陳志等人,天旭公司負責人王昱棠、天旭人資長辜淑雯9人偵查中羈押移審,台北地院下午3時30分召開羈押庭,晚間8時15分諭示9人全部交保,王昱棠不認罪,以500萬元交保。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