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深夜街頭的行刑者?多元計程車丟包案反映平台管理缺失

台北市街頭近日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交通事故。溫姓替代役男在搭乘多元計程車時,遭司機半路驅趕下車,隨即在車道上遭後方四輛車輾斃。司機事後辯稱是因乘客「踢椅背」,然而,姑且不論其片面之詞的真實性,但這辯詞背後隱藏的邏輯令人不寒而慄:難道乘客只要讓司機不開心,駕駛就能化身為「法官」與「行刑者」,將乘客推向死亡?
事發之後,司機起先的說詞是溫男踢椅背、爆發口角、自行要求下車。但行車紀錄器錄到的是溫男12分鐘全程不發一語。車內只有司機單方面的咆哮、三字經與趕人命令,真相有待查明。儘管在法律與職業倫理上,司機確實擁有一定程度的「拒絕運送權」,但這項權利絕非毫無邊界。當司機選擇在深夜、視線不良的高架道路或車流快速的幹道邊將乘客趕下車,這已非單純的合約終止,作為職業駕駛,應比一般人更清楚在快車道丟包乘客的致死率。若僅因椅背被踢就無視對方安全,這種冷血的報復心理,早已跨越過失的界線。
退一萬步說,就算乘客真的酒醉、嘔吐、甚至行為粗魯,司機應是開往派出所請求協助,而非在荒郊野外或危險路段強行趕人下車。法律上的「故意」包含「明知其發生而使其發生」以及「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不違背其本意」。作為職業駕駛,司機絕對能預見在車流快速的道路丟包,乘客會有極大機率被後車追撞。司機的行為恐怕不只是過失致死,而是符合殺人的間接故意條件。
這樁悲劇也掀起「多元計程車平台」長期以來的監管討論。叫車平台往往強調「良民證」,但對於司機的情緒穩定性、危機處理能力缺乏長期追蹤。平台對外自稱「資訊媒合業」,試圖撇清勞雇關係,藉此逃避乘客傷亡的連帶賠償責任。然而,乘客是基於對平台的信任才上車,平台既然坐收利潤,就必須承擔起「運送契約」中的安全保證責任。若該司機過去已有多次情緒激動或棄單紀錄,平台卻仍允許其接單,這便是監督不周。
民眾要問的是:平台業者在抽取高額佣金的同時,是否履行了相應的社會責任?目前的叫車App多半具備GPS定位,當車輛在非目的地地點異常停靠、航程異常中斷時,平台系統是否發出警示?是否有即時通訊機制介入了解?
導致此一悲劇發生最大責任當然是司機,若駕駛人明知環境危險仍惡意丟包,應以不確定故意殺人罪重懲。同時,交通部更應重新檢討多元計程車的相關管理條例,強制平台建立「行程異常監控系統」與「高風險司機汰除機制」,才能防止這類街頭殺人事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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