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槍擊盧秀燕!台中偵查佐遭起訴…曾記功5次還是警專第一名畢業
台北捷運、中山站去年12月19日發生隨機殺人引起恐慌,台中市警局第二分局黃姓偵查佐事後竟發文揚言對長官爆頭、在盧秀燕腦門開三槍,遭搜索、收押;檢方查出,黃警職資歷3年,記功5次、嘉獎203次,同學也證稱她是「警專第一名畢業」,辨識行為能力正常,依恐嚇罪嫌起訴她。
台中地檢署查出,黃女12月19日晚上6點起至21日下午3點間,在警職同學通訊軟體LINE群組「台中直直衝」內留言「猜猜闕OO會被誰開槍爆頭」、「好想知道誰可以一槍把闕OO打死」。
黃還在Threads標題「台中人集合囉!」內文為「#快訊/模仿犯?不明帳戶放話『台中新光目標50人』:張文是我兄弟」新聞擷圖貼文下,留言稱「只有我可以當號召者」、「不然要像我一樣去撿槍掃射才知道閉上臭嘴嗎」
黃22日再PO文「直接在盧秀燕腦門開三槍讓全世界來修理他」,並附上台中購物節人形立牌廣告,其中盧的看板臉部遭毀損破壞,意指欲對盧市長腦部開槍。
檢方訊時,黃女否認恐嚇,辯稱都是在罵發文者,她要讓看到的人害怕才知道不可以玩,發文時都是用幾乎平靜心情打下文字,並稱「若發文者的心情很平靜,剩下的情緒都是看到的人的。」
她還說,自己受訓時或擔任警職期間的射擊成績都滿分,也有實際使用過槍枝,最近一次測驗成績為100分、99 分,得到嘉獎,也會防身術,曾辦理過偵查案件。
黃女同學也證稱,黃就學時期與他人相處正常,「為警專第一名畢業。」去年見她情緒不穩,會胡言亂語但不會有攻擊行為,應無遭單位霸凌。
檢方也查,黃女警是警職超過3年,期間記功5次、嘉獎累計203次,可見她具備優秀學經歷,辨識行為違法之能力應無庸置疑。
中檢也說,張、黃在重大隨機暴力事件甫發生、社會高度恐慌與公共安全信賴亟待修復時,在網路發表恐嚇及煽惑暴力言論,尤其黃女具警職身分,對法令知悉程度及社會信賴程度均高於一般民眾,其言行動搖公權力形象,對公共安全危害尤鉅。
另名清水區張姓男子以特定暱稱帳號,在社群媒體公開留言描述大規模隨機殺人計畫及相關暴力行為內容, 足以使一般人產生恐懼不安。
檢方偵結依恐嚇公眾罪嫌起訴2人,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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