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天兵抽加料電子煙外出 警攔查赫見喪屍煙彈…GG了
家住中壢李姓現役軍人今年5月間凌晨,抽完含二級毒品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的電子煙後,竟駕車外出要去平鎮購物,由於行車違反交通規則遭警攔查,驚見車內有4顆煙彈,採尿檢測發現呈毒品陽性反應,且依託咪酯濃度超標兩倍,桃園地檢署依陸海空軍刑法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20歲李姓男子今年入伍服義務役,5月初放假返家,2日晚間在家以電子煙加熱方式吸食含二級毒品的抽喪屍煙彈後,明知吸毒後不得開車,竟仍於3日凌晨2時30分,駕車外出打算前往平鎮區購物。
當李男於凌晨3時40分駕車行經平鎮區金陵路三段時,因交通違規吸引巡邏警方的注意並上前攔查,警方在取得他的同意後執行搜索,當場在車內查獲4顆依托咪酯煙彈,同時也對他採尿檢測,詎料,檢測結果有依託咪酯陽性反應,且他體內的濃度為103ng/Ml比行政院公告的法定標準值50ng/mL超出2倍之多,案經桃園市刑事警察大隊偵辦後移送。
檢察官認為,李男身為現役軍人,毒駕的行為已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第1項第3款,屬於現役軍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且尿液毒品濃度達標得罪嫌,警方的移送報告意旨未清查李男身分,僅以刑法的一般不能安全駕駛罪送辦,但檢方強調,被告身分特殊,應適用刑責較重的軍法罪名。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