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被前員工伏擊砍殺 夜店大亨夏天倫:犯案SOP跟館長槍擊案一樣
夜店大亨夏天倫與女友11月30日被刀棍、辣椒水攻擊,嫌犯林宇鋐投案後,12月2日依殺人未遂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今早夏天倫由律師陪同至北檢作證,他在開庭後表示,林嫌犯案SOP跟館長槍擊案一模一樣,且槍手委託的律師事務所跟前妻黃廉盈的一樣,他相信檢警努力辦案就是要證明「邪不勝正」。

夏天倫今開庭花了約1小時,他在庭後表示,感謝檢方、松山及內湖分局極速認真辦案、加強巡邏讓住家周邊更加安全。整起事件讓他更驚訝的是,林嫌犯案前、犯案後的SOP跟「館長的槍手一模一樣」更奇怪的是,「館長的槍手用的律師樓跟黃廉盈用的律師樓也是一模一樣,這讓我很不安」。他相信檢警、律師那麼努力就是要證明給社會大眾看「邪不勝正」。媒體追問「你覺得跟黃小姐有關嗎?」夏未回應,隨即離去。
47歲夏天倫與黃姓女友11月30日在台北市松山區宏泰金融大樓打高爾夫球,晚間6時許準備從地下停車場開車離去,突然至少2名黑衣人涉持刀棍、辣椒水攻擊,夏左右手臂受刀傷流血,2人眼部腫痛不堪經救護人員清洗後送醫救治。
警方獲報封鎖現場,查扣被棄置現場的刀婫、辣椒水等證物,晚間7時許,27歲林男重回地下停車場稱「要自首」警方比對特徵後,逮捕林男。有詐欺前科的林男供稱,曾在夏天倫店內工作,被夏酸言酸語,才會心生不滿犯案。
檢警追查,林不願交代犯案細節,聲稱犯案用車是朋友入獄前交由他保管等;經查扣手機發現一有律師電話,懷疑幕後主使者所提供,持續追查共犯。林宇鋐犯案後投案,經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認為林犯嫌重大、有共犯在逃,依殺人未遂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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