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唾液毒品快篩新制後首例毒駕案件 男驗出「冰糖」送法辦
金門警方啟動唾液毒品快篩新制後首例毒駕案件曝光。金門縣金城警分局偵查隊於11月底偵辦毒品案時,持福建金門地檢署檢察官核發的拘票,在轄內一處路段發現遭拘提男子正騎乘機車,員警隨即上前攔停並執行拘提,清查車輛時,當場在其機車置物箱內查獲毒品施用器具等犯罪證物,警方隨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當場舉發,移送法辦,並移置保管該機車並扣牌。
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今天表示,為有效打擊毒駕,內政部警政署通令全國各警察機關於今年11月20日起執行,運用「唾液毒品快篩試劑」來加強取締毒駕案件,經攔查或肇事車輛,遇駕駛人有疑似毒駕、施用毒品等跡象,須接受檢測,即時查緝毒駕行為,禁止駕駛,移置保管其車輛,以維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此案為新制實施後金門地區查獲首例,後續將依查緝毒品案件程序以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等,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因男子疑似施用毒品,警方依新制執行唾液快篩,結果呈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後續將男子依毒品案程序函送金門地檢署,以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偵辦。
金城分局指出,毒駕近年大幅增加,對交通安全威脅不亞於酒駕,依規定,毒駕若快篩陽性,機車駕駛可處1萬5000至9萬元罰鍰,汽車駕駛則為3萬至12萬元;車輛均可當場移置保管、扣牌,駕照吊扣1至2年。若拒測,更將面臨18萬元罰鍰及吊銷駕照。
警方強調,施用毒品害己害人,切勿心存僥倖,將持續強化執法,展現查緝毒品與維護交通安全的決心,確保金門交通環境安全。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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