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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釜沉舟!為讓自己不會吸毒 毒蟲騎車親送毒品至派出所
新北市58歲呂男前天(28日)吸毒後,竟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至派出所,自稱為讓自己不再吸毒,主動交付身上的安非他命及吸食器給警員。經唾液快篩呈陽性反應,依道交條例第73條第2項舉發,訊後依毒品及公危罪嫌送辦,檢察官複訊後請回。
中和分局積穗派出所前天下午4時許,1名男子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前來並停在派出所門口,隨後男子走進派出所,值班警員見男子神情恍惚,不料男子竟掏出身上的安非他命及吸食器交給警方,警員見狀立即將他逮捕並進行搜索。
警方經查這名男子是58歲呂姓男子,經毒品唾液快篩後呈現陽性反應,呂男警詢時供稱,要對自己證明不會再施用毒品才去自首。警方詢後依毒品、公共危險(毒駕)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依道交條例第73條第2項舉發,檢察官複訊後飭回。警方將循線向上溯源,持續查緝毒品來源。
中和警方指出,毒駕上路風險極高,警方將持續強化路檢、巡邏與新制執法,展現打擊毒品與維護交通安全決心。呼籲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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