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侵追訴期釋憲案停擺 民團盼憲法法庭速運作

憲法法庭停擺近300天,民間團體及多名律師今天表示,目前仍有兒少性侵追訴期釋憲案、同婚未溯及既往違憲疑義案等,有待憲法法庭回應,呼籲盡速恢復運作、保障性別人權。

台灣光寰協會、長髮警察葉繼元憲法訴訟代理人郭德田、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團總召集人許秀雯等人,今天共同出席記者會,呼籲憲法法庭應恢復運作。

台灣光寰協會秘書長林韋任表示,依民國95年以前的刑法規定,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性犯罪追訴期為20年,但依國際研究,包含兒少在內的性侵倖存者,需20至30年才敢於求助;法務部也統計,20年來已有超過千名被害人因時效問題無法提告,使得許多加害者至今仍逍遙法外。

林韋任說,憲法法庭公告受理「112年度憲民字第384號」案件,審理「民國95年以前性暴力犯罪追訴期規定」是否違憲,至今已有37名倖存者加入釋憲行列、用一生追求正義,呼籲朝野與大法官應重視性暴力犯罪追訴期限制,盡速解決憲法法庭失能僵局。

兒少性侵倖存者幽妠也現身表示,她曾遭遇過多次性侵犯與性騷擾,從第一次被傷害到找到方法求助,花了23年;法律的時效,完全跟兒少性創傷的真實療癒時間以及揭露時間脫節,請求憲法法庭能重啟審理。

因為留長髮被記多支申誡、考績丙等的保二總隊員警葉繼元,因認為「警察人員儀容規定」有違性別平等,到司法院聲請釋憲。郭德田表示,此案108年就已進入憲法法庭,但至今仍卡著,冀望現任大法官應站在憲政立場,並盡到憲法忠誠義務,捍衛憲法權利。

許秀雯則說,在立法院同婚專法通過前,已有許多同志在儀式婚年代就舉辦過公開結婚儀式,有的則遠赴他國進行同性伴侶合法登記,最後卻因台灣行政與立法的動作太慢、此等不可歸責於他們的事由,以致於再也來不及依據新法登記結婚,影響後續權益。

許秀雯表示,台灣同婚專法沒有真正校正回歸、補償過去違憲侵害帶來的後果,「同婚必須溯及既往」,衷心期盼憲法法庭可以早日正常運作,針對同婚專法未能溯及既往校正、違憲侵害此一涉及多元性別轉型正義議題,做出決定和指引。

多起性別變更登記廢除強制手術案件代理律師謝孟釗則說,伴侶盟代理多起跨性別變更性別強制手術的訴訟,台灣至今仍維持過時的內政部函釋見解,規定性別變更應出具摘除性器官手術證明,嚴重傷害跨性別者身體完整與人性尊嚴。

謝孟釗說,強制手術違法、違憲,也沒有任何必要性,目前已經有11起法院判決認為內政部函釋違憲,內政部依然沒做任何回應;對跨性別者來說,能夠制衡的機關只有憲法法庭,但在憲法法庭持續停擺情況下,跨性別者是否還有機會到憲法法庭發聲。

民間團體及多名憲法訴訟代理人今天共同呼籲,憲法法庭應盡速恢復運作,也邀請廣大人民支持憲法法庭恢復運作,並籲總統與國會應盡一切努力補足大法官。

憲法法庭停擺近300天,民間團體及多名律師今天表示,目前仍有兒少性侵追訴期釋憲案、同婚未溯及既往違憲疑義案等,有待憲法法庭回應,呼籲盡速恢復運作、保障性別人權。示意圖/AI生成
憲法法庭停擺近300天,民間團體及多名律師今天表示,目前仍有兒少性侵追訴期釋憲案、同婚未溯及既往違憲疑義案等,有待憲法法庭回應,呼籲盡速恢復運作、保障性別人權。示意圖/AI生成

憲法法庭 跨性別 同婚專法 內政部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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