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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罵趙少康不認骨血...民視先賠205萬 周玉蔻態度轉變改口「想和解」

媒體人周玉蔻因在放言傳媒、民視節目「辣新聞152」和臉書指中國廣播公司前董事長趙少康拋妻棄子、不認骨血,法院判周女和民視應連帶賠償200萬元,另周女須單獨賠償20萬元;民視已支付趙少康205萬餘元,而向周女提告請求清償債務150萬元,周玉蔻先前開庭態度強硬,嗆「我沒有告它就已經很好了」,台北地方法院今開庭,周玉蔻則轉變態度,律師表示已委託共同友人與民視商談是否有和解的可能。

放言傳媒2021年8月刊登文章質疑趙少康「前妻不幸在美國罹癌過世,兒子便由繼父和外婆撫養」、「你在人生過程裡是如何對待親身兒子的」;周玉蔻去年9月間在臉書發文「關鍵字: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並在民視節目中指趙「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兒子,不認骨血,拋妻棄子」。

趙少康向周玉蔻、民視提告求償千萬元並刪除、下架文章和節目,法院認為周玉蔻在臉書和節目上說「不認骨血,拋妻棄子」等言論並非事實,也未經合理查證,應負侵權責任;民視也應負共同侵權責任,判周女應賠償趙少康20萬元,並從臉書上移除相關內容,另外周女與民視共同侵權部分,應連帶賠償200萬元確定。

民視委任律師先前開庭曾說,民視加計利息已支付給趙少康205萬8022元,依照民視和周玉蔻的合約規定,如周女造成民視損害,民視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因此提告一部請求周女賠償150萬元。

周玉蔻先前開庭態度強硬,指出她只有領節目主持費用,且節目有廣告、YouTube收益,所有相關金錢的支出,本來都應該由民視負全責。她說,法官,主持人才領一點點的主持費,民視自己審核出錯,「我沒有告它就已經很好了」。

然而,台北地院今開庭,周玉蔻態度大轉變,委任律師向法官表示,周玉蔻希望雙方能有談和解的空間,並有委請中間朋友洽談調解事宜,希望法官能先給予私下協調的時間,未來庭期訂晚一點;民視委任律師也說,請法院保留洽談時間即可。法官表示同意,將下次庭期訂於明年2月10日。

媒體人周玉蔻。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媒體人周玉蔻。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視 周玉蔻 趙少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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