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對未成年性交遭通緝 台男潛逃美國8年落網

一名本國籍45歲蔡姓男子於107年涉嫌對未成年性交及公共危險罪,遭士林地方檢察署、新北地方法院發布通緝,然而蔡男於106年就已潛逃至美國,經我國刑事局駐美西聯絡組持續提供蔡嫌通緝資料與線索,今(114)年2月會同美國國土安全調查署(HSI)、聯邦調查局(FBI)、緝毒局(DEA)、執法行動遣返局(ERO)4個單位成功緝拿蔡嫌歸案,並於昨(29)日將其遣返回台。
刑事局表示,蔡男因對未成年性交、公共危險罪遭發布通緝,並於106年底即潛逃至美國藏匿,今年2月在台、美警方合作之下,成功緝拿蔡嫌歸案,並於昨日由美國執法行動遣返局幹員遣返回台接受司法審判,彰顯政府維護司法正義,打擊跨國犯罪的堅定決心。
刑事局強調,查緝外逃通緝犯為該局重點工作,各駐外警察聯絡官持續與駐在國執法單位密切合作,建立犯罪情報交流及緝逃機制。刑事局與各國執法機關聯手,今年已於美國、加拿大、越南、泰國、印尼等國陸續緝獲並送回多名我國外逃通緝犯,未來將持續透過多邊情報共享與聯合執法,共同追緝逃匿境外的不法之徒,以維護法律公平正義。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涉嫌對未成年性交遭通緝 台男潛逃美國8年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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