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糾紛討不成20萬「分手費」開槍洩憤 雙方想私了都沒報案
新北市蘆洲區今年八月發生因離婚糾紛衍生的槍擊案,男方拒付20萬元「分手費」遭女方朋友高姓男子朝其汽車連開8槍,事後卻都沒人報案,警方2天後循線逮捕高男及同夥鐘姓及吳姓男子,查扣犯案手槍1把及子彈2顆,警詢後依法送辦,新北地檢署日前將高依殺人未遂罪嫌,鐘及吳男則依以非法持有式手槍於公共場所開槍射擊罪嫌起訴。
新北市蘆洲區永安南路高架橋下1處私人停車場今年8月19日下午發生1起因離婚糾紛衍生的槍擊案,檢警調查,起因為住新北市新莊地區的47歲陳男與35歲周女因離婚官司纏訟中,周女索討20萬元分手費遭拒,今年8月18日男女雙方在新店家事法庭調解,便各自撂人助勢,曾在庭外互相遭遇但未起衝突。
19日下午2時許,陳男打算報廢1輛E300舊賓士轎車,與朋友36歲曹男、49歲楊男一起到蘆洲區永安南路某停車場找熟悉車輛報廢的老闆洽談,行蹤被對方掌握。
代表女方的高男隨後帶著38歲鍾男、35歲吳男持械乘車趕抵尋仇,現場因未找到陳男,便拿球棒、開山刀砸賓士車洩憤,高男還掏槍朝賓士車連開8槍,才逃離現場。
現場是國道高架路段旁偏僻地帶,周邊都是違章鐵皮工廠,環境非常吵雜,連續槍響無人報警,雙方各自逃離,被害人陳男欲私了也未報案。
事隔2天,轄區蘆洲警方獲悉停車場發生槍擊案,主動追查於8月22日循線查獲主嫌高男及同夥鐘男及吳男到案並查扣作案用槍彈及球棒。新北地檢署日前將高依殺人未遂罪嫌,鐘及吳男則依以非法持有式手槍於公共場所開槍射擊罪嫌起訴。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僅需 3 分鐘,簡單點選您的興趣與偏好,讓我們為您打造專屬的閱讀體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