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顆2000...前情侶檔成「喪屍煙彈」製毒師兼賣家 檢警逮3人起訴
網路暱稱「軒軒ㄦ」的陳女以每顆2000元出售自製「喪屍煙彈」,遭桃市警中壢分局緝毒小組察覺,今年5月間蒐證後拘提,逮獲陳女及徐姓前男友,查扣毒品原料等證物,另逮獲負責出面交易的古姓友人。桃園地檢署偵結,依製造、販賣二級毒品等罪嫌起訴3男女。
起訴指出,36歲徐男與綽號「鴨子」、通訊軟體暱稱「軒軒ㄦ」的34歲陳女為前情侶,年4月中旬前,徐男先購入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的原料粉末後,與陳女在中壢區新華街住處房間內加工製毒。
徐、陳將依托咪酯原料粉末混合甘油,以酒精燈燒杯攪拌,冷卻後調配成煙油,並灌入空煙彈中完成二級毒品依托咪酯成品「喪屍煙彈」製造,供日後屍用及販賣;陳女再透過通訊軟體與買家廖姓男子聯繫,雙方議定每顆煙彈售價2000元。
陳女指示43歲友人古男負責出面交易,4月14日晚間先到徐男的中壢新華街住處取貨,然後前往中壢區成功路與廖姓買家交易,並收取現金2000元;隔天晚間則由徐男駕車搭載陳女,前往中壢區榮安十三街地點與廖男交易,除收取2000元喪屍煙彈的費用外,廖男也支付先前主機欠款600元。
中壢警方於5月26日持搜索票分別前往徐、古男住處執行拘提與搜索,查扣製毒原料、器具、煙彈成品及聯絡用手機等物證,扣案物品包括依托咪酯粉末、煙油、煙彈、酒精燈、燒杯、攪拌器、甘油、空煙彈殼等,均列為犯罪工具或毒品成品。
檢方指出,徐某等人行為已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徐男與陳女涉犯製造及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古男則涉販賣罪,檢方並請求沒收犯罪所得4000元及相關器具。
中壢警分局呼籲,毒品煙彈外觀與一般電子煙相似,極易誤導青少年吸食,危害健康甚鉅,民眾勿以身試法,製造、販售或轉售含毒煙彈,依法最高可處無期徒刑,警方將持續加強網路偵蒐與源頭查緝,全力打擊毒品犯罪,守護社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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