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打工獲招待台灣旅遊…大馬2男為錢運毒 攜海洛因闖關遭查獲起訴
航警局今天表示,2名馬來西亞籍男子接受販毒集團招待來台旅遊,並收受報酬攜帶海洛因入境,遭警方與台北關破獲並循線逮人,依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送辦近日起訴。
關務署台北關與航警局安檢大隊6月間,進行入境旅客行李X光儀檢勤務時發現一件自馬來西亞託運行李有異,待旅客提領後攔查,開箱查獲第一級毒品海洛英2.981公斤,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起訴。
航空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隊長陳博全接受媒體聯訪表示,20多歲的馬來西亞籍犯嫌(J男,化名)落網後向警方坦承,他與另名同是馬來西亞籍的嫌犯(D男,化名)一同搭機來台,D男請他提領行李自己卻先行入境,台北關與航警攔查D男後,開箱查獲第一級毒品海洛英2.981公斤,市值超過新台幣3000萬元。
陳博全說,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J男入境後搭計程車前往桃園市中壢區某商務旅館,當天便會同桃園市警局中壢與平鎮分局,持拘票拘提J男,現場扣得與其他犯嫌聯絡所用手機1支。
2人向警方供稱在馬來西亞就已認識,在透過網路找到打工的機會,對方同意招待3天2夜台灣旅遊,並提供每人約新台幣3萬5000元代價請他們帶貨到台灣,抵達台灣回報後,對方將請人去找他們取物。
陳博全指出,全案後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報請桃園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並於近日起訴。航警局呼籲,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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