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沙鹿凶殺案…女狂哀求仍被砍11刀慘死 高大成:恐情財糾葛惹殺機
台中市沙鹿區今驚傳凶殺案件,1名20多歲女子與一男子在街頭談判,不停哀求「對不起、對不起」,仍遭男子拿長30多公分的刀狂砍11刀斃命;中山附醫法醫科主任高大成研判,此案可能夾雜情財糾紛惹殺機,且凶嫌攜刀赴約,明顯是預謀犯案。
台中市清水警分局偵查隊長游啟明受訪指出,經現場初步勘驗,除在現場查獲凶刀,另發現死者胸腹部、手部、背部有10餘處刀傷,研判致命傷應是胸部,目前已查出死者身分,為年約20出頭歲的女子,將釐清死者生前交往對象,並盡速查緝凶嫌到案,以釐清案情。
高大成研判,男子行凶除了感情糾紛,還有錢財糾紛,也就是夾雜著感情糾紛與錢財糾紛惹殺機。行凶男子帶一把30公分的刀赴現場,絕對是預謀。
高大成推測,行凶男子到場就砍人,沒有砍到臉,傷口集中在胸腹、手部、背部,感情糾紛的占比比較不多,若為感情糾紛,絕對砍臉部,研判是財務糾紛的占比較多,因現場遺留行凶的刀,若警方採集血跡與指紋,相信這起凶殺案子很快就破了。
高大成說明,從死者刀傷前後都有來看,死者遭砍時有想要逃跑;凶嫌在行凶後還踹死者一腳來研判,凶嫌要讓對方死的決心已經出來,一般來說,若被砍者哀求別下手、後逃跑,通常砍人者會罷手,不再追上前去,但從此案看來,凶嫌不顧死者苦苦哀求仍行凶,死者轉身逃跑仍追殺,研判已起殺心。
高大成說明,從凶嫌騎機車到場研判,應該是凶嫌住比遠,與死者約在死者住家附近或較熟悉的地方談判;至於凶嫌是否殺紅眼、特別凶殘?要視第一刀下刀位置,若砍在要害,代表就是要置對方於死地,若非要害,代表仍留有餘地;另外還要視行刀的方向,若是由上往下為有殺人意圖,若由下往上,推斷較無殺人意圖。
高大成指出,過去曾有凶殺案,被砍者已在求饒,但凶嫌殺紅眼,完全聽不到,誤以為對方「很吵」行凶,也有凶嫌砍了以後,想說不會判死刑,讓人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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