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大陸鬧晶片荒!傳北京出手干預晶片分配 優先滿足華為等科技巨頭

男毒駕撞康橋車隊釀7傷 案發前1個月藥頭也毒駕遭判刑

彰化縣蕭姓男子4月毒駕撞傷7名康橋國際學校環島自行車隊學生,一審判6年8月,販毒的陳姓藥頭判10年4月。陳男在蕭男案發前1個月也曾毒駕被查獲,幸未釀傷亡,近日判4月刑期。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59歲陳姓男子有施用毒品案件經判刑確定,去年4月執行完畢;今年3月26日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後,騎機車上路,經警方採驗尿液,驗出嗎啡、可待因、安非他命及甲基安非他命濃度均達公告數值。

法官認為,陳男多次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被判刑,素行非佳,且混合施用第一、二級毒品後騎車,對往來公眾及駕駛人自身皆有高度危險性,其尿液毒品濃度值超過門檻甚高,幸未造成事故,依犯尿液所含毒品及代謝物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累犯,處有期徒刑4月,可上訴。

康橋國際學校自行車隊車禍事件備受關注,41歲蕭姓男子於今年4月22日上午開車行經埤頭鄉彰水路三段,逆向衝撞在慢車道的車隊,導致7名學生受傷,其中1名少年重傷,昏迷指數曾一度低至指數3。

彰化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此案,發現蕭男從4月21日晚間10時許,混合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與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4月22日上午以新台幣2500元向陳男購得含依托咪酯成分電子煙彈(俗稱喪屍煙彈)並施用後開車,因受混合施用多種類第一、二級毒品影響而失去意識,高速衝撞車隊。

事後警方將蕭男拘提到案,並溯源查獲陳姓藥頭,在蕭男尿液中驗出嗎啡濃度遠超過行政院公告數值1106倍。彰化地院於9月2日將蕭男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重傷罪,累犯,處有期徒刑6年8月;陳男犯幫助施用第一級毒品罪及販賣第二級毒品罪,應執行10年4月刑期,全案可上訴。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毒駕蕭姓男子逆向駕車衝撞康橋國際學校單車環島成年禮車隊,造成7名學生輕重傷,提供毒品的藥頭陳男(中)被判刑10月4月。資料照/警方提供
毒駕蕭姓男子逆向駕車衝撞康橋國際學校單車環島成年禮車隊,造成7名學生輕重傷,提供毒品的藥頭陳男(中)被判刑10月4月。資料照/警方提供

毒品 安非他命 康橋國際學校 毒駕 海洛因 喪屍煙彈
×

LINE POINTS 限時送,享受日常小確幸

登(加)入 udn 會員不只享專屬優惠,現在再送 LINE POINTS 5 點!即日起至 11/20,不論新朋友或老朋友,輕鬆加入就有獎 ( 每日限量 1,000 組,不定時放送 ),馬上入手點數,讓生活多一點開心回饋。

延伸閱讀

撞康橋學生自行車隊釀7傷 毒駕男判6年8月、藥頭判10年4月

毒駕撞康橋學生 駕駛判6年8月、藥頭判10年4月

無照毒駕撞死人還肇逃 桃園累犯男「罔顧公共安全與人命」判11年

推唾液快篩防毒駕 陳世凱:適法性沒問題 配合修正法規文字

相關新聞

輔大醫院驚傳醫療暴力…男子看診中突持刀砍醫師 保全旋即壓制逮人

新北市泰山區輔仁大學附設醫院今天下午驚傳病患砍醫師暴力事件。30歲曾男下午2時許至輔大醫院就診時,突然掏出預藏的美工刀朝...

無通報、求援紀錄!彰化母女雙屍命案 疑因病痛、照顧壓力所苦

彰化市昨發生一起母女雙屍命案,一名46歲的賴姓女子先是被發現墜樓身亡,警方隨後在其住處發現70歲母親也陳屍家中,警方調查...

前仆後繼!閃兵藝人再+1 阿達至新北檢自首30萬交保

隨著司法積極偵審藝人閃兵案,以及內政部長劉世芳呼籲閃兵役男出面自首,主持人Lulu的前男友、藝人阿達今天也主動與警方接觸...

三重恐怖情殺!前陽光輔導長淪凶手墜樓亡 2事重擊他釀悲劇

35歲蘇男不滿陳姓女友提分手,昨晚持刀前往女友新北市三重住處停車場砍傷女友及其姊姊,還將女友挾持到頂樓欲同歸於盡,警方雖...

閃兵案再開庭! 最強冤大頭金額差100萬 檢聲請傳喚王大陸作證

藝人閃兵案今天新北地方法院再度開庭,提訊在押的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並傳喚集團共犯李名宸、張忠、林逸楷及閃兵失敗的傅姓役男...

台中男子疑租屋糾紛倒車撞鐵皮屋引火災 母女被堵逃生路1死1重傷

台中市烏日區五光路一處民宅凌晨2時15分火警,據救災消防人員說,趕到時整棟民宅已陷入火海,初步調查是許姓男子駕駛一輛廂型...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