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修將累犯施用甲基安非他命 遭彰院判刑4月
因虐打女友致死遭判10年10月的前76行者召集人陳修將,5月初被彰警逮捕歸案發監執行,日前彰化地院針對其施用毒品判刑3月,近日再對他累犯施用第二級毒品判4月刑期。
根據彰化地方檢察署起訴書,陳修將去年5月20日晚間於台南市安南區前居處,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警方持檢察官強制採驗尿液許可書,採集其尿液送驗後,結果呈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被告前因公共危險案件判刑3月確定,並於民國111年易科罰金執行完畢,5年內故意再犯此案為累犯,雖兩案所犯罪質不同,但其未因前案徒刑執行產生警惕作用,此案論以累犯,加重其刑。
法官認為,陳修將曾因施用毒品犯行,已執行觀察、勒戒,竟仍不知戒絕毒癮,無視於毒品對自身健康戕害及國家對杜絕毒品犯罪禁令,所為殊非可取,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由於陳修將為列管毒品採驗人口,員警曾於112年10月18日採集其尿液送驗,結果呈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這一案今年5月底即遭彰化地院依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此外,陳修將於110年所犯傷害胡姓女友致死罪,案經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二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10月、113年4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確定。
陳修將應於去年5月31日報到執行,卻棄保潛逃,彰檢同年8月2日發布通緝,今年5月5日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在彰化縣員林市將陳修將逮捕歸案,隔天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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