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各方面都輾壓蔣萬安」 曹興誠:賴總統應徵召沈伯洋選北市長

民選總統又怎樣?俄羅斯全國吹起「威權懷舊風」

芬普尼案場複驗土壤飼料零檢出 蛋雞羽毛濃度偏高疑飼主「直接施藥」

影/無關尋仇!苗栗男子毒駕自撞路邊車輛、招牌被法辦

苗栗市曾姓男子昨天凌晨1點多駕車行經頭份市和平路時,車輛突然失控撞及路邊停放的車輛及店家招牌,這起事故在臉書社團被傳為尋仇事件, 頭份警方調查發現並無網傳的尋仇情況,但在曾男車上發現安非他命、吸食器及針筒,涉嫌毒駕,將他依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初步調查,58歲曾姓男子昨天凌晨1點多自撞路旁車輛及店家招牌,警方接獲通報趕往處理 ,經檢測駕駛人酒測值為0,但員警發現他意識不清、言語含糊,且聞到車內有濃厚異味,在車上發現吸食器,針筒及安非他命,他坦承有吸食安毒,全案依公共危險、毒品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吸食、施用毒品不但戕害身體健康,毒駕行為也影響大眾交通安全,警方將持續強力執行掃蕩毒品,民眾如發現可疑或不法情事,請向警察機關檢舉,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曾姓男子駕車行經頭份市和平路時自撞路邊車輛及店家招牌,涉嫌毒駕被警方移送法辦。圖/記者胡蓬生翻攝
曾姓男子駕車行經頭份市和平路時自撞路邊車輛及店家招牌,涉嫌毒駕被警方移送法辦。圖/記者胡蓬生翻攝
曾姓男子駕車行經頭份市和平路時自撞路邊車輛及店家招牌,涉嫌毒駕被警方移送法辦。記者胡蓬生/翻攝
曾姓男子駕車行經頭份市和平路時自撞路邊車輛及店家招牌,涉嫌毒駕被警方移送法辦。記者胡蓬生/翻攝
曾姓男子駕車行經頭份市和平路時自撞路邊車輛及店家招牌,涉嫌毒駕被警方移送法辦。記者胡蓬生/翻攝
曾姓男子駕車行經頭份市和平路時自撞路邊車輛及店家招牌,涉嫌毒駕被警方移送法辦。記者胡蓬生/翻攝
曾姓男子駕車行經頭份市和平路時自撞路邊車輛及店家招牌,涉嫌毒駕被警方移送法辦。記者胡蓬生/翻攝
曾姓男子駕車行經頭份市和平路時自撞路邊車輛及店家招牌,涉嫌毒駕被警方移送法辦。記者胡蓬生/翻攝
曾姓男子駕車行經頭份市和平路時自撞路邊車輛及店家招牌,涉嫌毒駕被警方移送法辦。記者胡蓬生/翻攝
曾姓男子駕車行經頭份市和平路時自撞路邊車輛及店家招牌,涉嫌毒駕被警方移送法辦。記者胡蓬生/翻攝
曾姓男子駕車行經頭份市和平路時自撞路邊車輛及店家招牌,涉嫌毒駕被警方移送法辦。圖/記者胡蓬生翻攝
曾姓男子駕車行經頭份市和平路時自撞路邊車輛及店家招牌,涉嫌毒駕被警方移送法辦。圖/記者胡蓬生翻攝
曾姓男子駕車行經頭份市和平路時自撞路邊車輛及店家招牌,涉嫌毒駕被警方移送法辦。記者胡蓬生/翻攝
曾姓男子駕車行經頭份市和平路時自撞路邊車輛及店家招牌,涉嫌毒駕被警方移送法辦。記者胡蓬生/翻攝

毒品 毒駕 安非他命
×

LINE POINTS 限時送,享受日常小確幸

登(加)入 udn 會員不只享專屬優惠,現在再送 LINE POINTS 5 點!即日起至 11/20,不論新朋友或老朋友,輕鬆加入就有獎 ( 每日限量 1,000 組,不定時放送 ),馬上入手點數,讓生活多一點開心回饋。

延伸閱讀

影/台中甜點店老闆夫婦製毒糖果 公園「埋包」交易毒品

立委陳超明邀中央官員看見苗栗 走訪三鄉鎮潛力秘境

地方不捨!苗栗前立委劉國昭傳出辭世 享壽84歲

影/苗栗新生兒禮袋今年改採「普發」 盼閱讀從0歲開始

相關新聞

京華城案新進展!沈慶京裁定3億元交保 左腳配帶電子腳鐶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今聲請具保停押,法官開出如交保金額不能低於上次的1億元、須併人頭保證及電子監控3...

輔大醫院驚傳醫療暴力…男子看診中突持刀砍醫師 保全旋即壓制逮人

新北市泰山區輔仁大學附設醫院今天下午驚傳病患砍醫師暴力事件。30歲曾男下午2時許至輔大醫院就診時,突然掏出預藏的美工刀朝...

無通報、求援紀錄!彰化母女雙屍命案 疑因病痛、照顧壓力所苦

彰化市昨發生一起母女雙屍命案,一名46歲的賴姓女子先是被發現墜樓身亡,警方隨後在其住處發現70歲母親也陳屍家中,警方調查...

前仆後繼!閃兵藝人再+1 阿達至新北檢自首30萬交保

隨著司法積極偵審藝人閃兵案,以及內政部長劉世芳呼籲閃兵役男出面自首,主持人Lulu的前男友、藝人阿達今天也主動與警方接觸...

三重恐怖情殺!前陽光輔導長淪凶手墜樓亡 2事重擊他釀悲劇

35歲蘇男不滿陳姓女友提分手,昨晚持刀前往女友新北市三重住處停車場砍傷女友及其姊姊,還將女友挾持到頂樓欲同歸於盡,警方雖...

閃兵案再開庭! 最強冤大頭金額差100萬 檢聲請傳喚王大陸作證

藝人閃兵案今天新北地方法院再度開庭,提訊在押的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並傳喚集團共犯李名宸、張忠、林逸楷及閃兵失敗的傅姓役男...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