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 邵琇珮作證:沒壓力 當初不認為適法性有嚴重問題
台北地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圖利案,合議庭今天傳喚時任都委會執秘的邵琇珮作證。邵琇珮說,為京華城案提出建議「沒有壓力」,且她當初不認為京華城適法性有嚴重問題。
邵琇珮指出,台北市議員應曉薇2020年6月23日、7月1日召開兩次協調會,邀請京華城、台北市都發局出席,會上延續同年6月20日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的結論,京華城希望將來能得到都委會委員的支持,而先提出構想,協調會上的版本粗淺,「議員希望我們協助京華城看看有無不妥」。
她說,京華城因申請想拿容積獎勵的項目都是「都更項目」,她當時認為京華城提出的方案,都是「只想得到,卻沒有付出」,沒有提及對都市發展有何貢獻,貢獻度不足,所以她才會說要強化公益性、公共性,才比較容易獲得支持,而她並非審核的人,以自身經驗提出建議,應該沒有違背相關法令。
檢察官問邵琇珮為京華城案「提出建議」有什麼壓力嗎?她則回應「沒有壓力」。檢察官問及為何沒有在晨會提京華城適法性問題,邵琇珮說,她2020年、2021年不會認為京華城適法性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她沒有意識到,雖然她2020年9月有表達疑慮,但京華城已經將「額度」下修了。
她說,京華城計畫案獎勵上限和都更不一樣,京華城為20%,都更則為50%,其中智慧建築、綠建築、耐震標章等3項目,雖然項目與都更相同,但給予的獎勵額度不同。
她說,例如智慧建築鑽石級部分,都更給予10%,但京華城為8%;綠建築鑽石級部分,都更為10%,京華城則是4%;耐震標章部分,都更為10%,京華城為8%,且京華城還需認養公園50年、做好人行道鋪面等。
邵琇珮指出,她2021年會認為專案小組、委員已經考慮到京華城與都更案的差異性,京華城不是都更案,所以要比別的做得多一點,得到的比別人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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