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保母遭判無期徒刑 北市府:支持司法重判
「剴剴案」經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今宣判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涉嫌虐死男童剴剴,劉彩萱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判刑18年。可上訴。北市社會局表示,支持司法從重量刑,伸張公義,未來針對法制面、行政執行管理面修正持續研議,包含續推七加一改革守護計畫,及相關流程精進。
社會局強調,面對「剴剴案」沒有人是局外人,該個案情形特殊因原生家庭無法照顧,由居住地新北市社會局服務,轉介中央委託兒福聯盟提供收出養服務,後續由兒福安置於北市劉姓保母托育場所,整體過程涉及到中央收出養管理辦法、地方社福以及托育一線處遇。
社會局表示,案件發生後市長蔣萬安第一時間就高度重視並要求社會局全面清查狀況,提出策進作為,社會局介入處置、調查,並對涉案居家托育人員依「兒少權法」處行政罰除公布姓名外,二人各處以最高行政罰鍰60萬元。
社會局說,去年宣布的七加一改革守護計畫,每一項都確實推動落實持續辦理,包含4場次保母訓練強化並增加回流訓練、無依兒童增加出養前訪視頻率、三方共訪機制、全日托一年六訪、兩年辦理一次優質保母表揚、百場居托人員協力圈計畫、6場托育人員紓壓。
社會局說,除原七加一改革守護計畫,也滾動研議其他相關策進作為包含提升訪視敏感度訓練、居家托育人員緊急救護機制、設計職業登記前訪談問卷等等規劃,但目前中央尚未將一年六訪、三方共訪入法或決議,「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修正案」也尚在程序中,待修法通過,將配合精進守護兒少安全。
至於劉姓保母姊妹涉嫌不當對待另外兩童一案,社會局2024年3月接獲另兩童通報案件後,立即啟動調查,經訪視獲報前兩童人身安全無虞,是否遭劉姓保母姊妹不當對待,分別於2024年5月21日及 2025年3月25日函請北檢提供起訴書或相關資料,並多次致電詢問,北檢於上月28日才回函,已分別開罰劉姓保母姊妹最重60萬元與公布姓名,未有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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