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首破外籍車手與白牌車聯手詐騙案 新加坡女子等4人收押
雲林縣斗南分局上月間查獲一名新加坡籍揭姓女車手,發現她經手提領詐騙金額達約750萬元,並在提領後準備出境躲避查緝,仍被警方攔截,更進一步追查有白牌車司機涉案,今天陸續逮捕司機、車手,包括揭女在內共4人被依加重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條例等罪聲押獲准。
雲林縣斗南分局上月7日發現一名外籍車手在一家銀行ATM大量提領現金,她雖穿帶帽外套並戴口罩,但領錢時不時使用手機,警方認為可疑隨即查出其身份,竟是新加坡籍揭姓女子(27歲)後,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彭彥儒指揮偵辦。
檢警查出這名外籍車手係以觀光名義今年2月間抵台,並到雲林及台南等地提領詐款,因她簽證期限只30天,可能在提領現金後很快離境躲避查緝,檢警上月7日發現她異常領款,即以迅雷不及掩耳,馬上通知移民署境管,隔天上午在她離境前將她攔下拘提到案,初步調查她光在雲林已共提領746萬元,
偵訊後,揭女被依加重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條例等罪,有勾串共犯、逃亡之虞,聲押獲准。檢警發現她入境後,由鍾姓白牌車司機(54歲)負責載送到斗六、斗南、大埤、西螺、北港、虎尾、麥寮等地區,持人頭帳戶金融卡提領現金。鍾姓司機坦承載揭女到處領錢,但否認參與詐騙,訊後獲3萬元交保。
揭女坦承,她是在入境台灣前自行在網路找到的這份工作。該詐團屬係以電話、LIne連繫被害人再以解除分期付款、假中獎通知等詐術,誘騙匯款至指定帳戶,再由詐團指示她到指定的金融機構ATM提領詐款。
但檢察官發現可能有白牌車司機集團專門負責載送車手,即指揮斗南分局、嘉義縣布袋分局擴大偵辦,今天陸續拘提黃姓白牌車司機(男,60歲)、陳女(33歲)、洪男(39歲)等人,並扣得現金及行動電話等物品。訊問後,將3人聲請羈押獲准。
檢警指出,該詐團由黃姓司機統一調度載送車手,每次以高於一般載客的車資計價,雲林地檢署指出,司機若有載送車手提款行為,均可能會淪落為詐騙共犯,面臨刑事處罰及民事賠償,呼籲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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