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也不知道?鍾文智1月受邀到香港 檢方同意暫解限制出境
連一鮑魚前負責人鍾文智犯證券交易法、洗錢罪,刑期累計30年5月定讞,卻在最高法院宣判後「失蹤」,立法委員黃國昌爆台灣高等法院未延長科技設備監控也未製作裁定書,質疑司法院、法務部「誰在說謊?」。法務部次長徐錫祥雖稱檢方確實要求延長監控,但鍾1月曾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裁定書寫下「檢察官...並無意見」,早知鍾未繼續受監控。
鍾文智因案遭限制出境,他今年1月以赴香港參加碳中和新趨勢峰會為由,聲請暫時解除,高院裁定鍾文智提出5000萬元保證金後,1月12至14日解除限制出境,15日起回復限制出境。在此份裁定書上顯示「本案承辦檢察官陳稱對於被告聲請於前揭特定期間,准予暫時解除限制出境,並無意見等語」,這時的鍾文智早已未再接受科技設備監控。
鍾文智去年10月14日即未再接受科技設備監控,高院考量的理由是他「生病」不方便配戴「電子手環」(原為電子腳環),裁定交保金由8千萬元增加至1億元,但當時並未正式製作裁定書,卻片面通知鍾的律師辦理具保程序。因在網路上查不到該份裁定,經立委質疑,高院在3月28日緊急補作「略式裁定」公開。
鍾文智年初時表示,他要協助我國企業達成「碳中和」目標,達成產業發展與淨零排放間的平衡,因此獲得「信達君和公司」邀請於2025年1月13日前往香港地區,擔任該公司舉辦「大灣區碳中和新趨勢峰會:大灣區綠色科技、碳權、金融、數字與人工智能」峰會。
法院一審判處鍾文智18年徒刑,二審判17年6月,而國寶集團創辦人朱國榮棄5億1700萬元潛逃的殷鑑不遠,鍾為朱逃亡後第一名接受科技設備監控的被告,卻又「獲」不延長監控,且還讓他出境至香港,是否讓被告「測試出國」,法界也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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