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黃呂錦茹「捉放曹」是否羈押?台北地院訂明上午10時開庭

政院4100億特別預算「僅930億因應美關稅」 黃國昌:別愚弄台灣人

俄大規模空襲!基輔遭致命攻擊至少9死63傷 澤倫斯基急返烏國

剴剴案法庭外逾千人陳抗「判死刑」 審判長聽到了:會公正審案

年僅1歲10個月男童「剴剴」2023年12月長期被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凌虐致死,檢方依妨害幼童自然發育等罪嫌起訴她們,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開庭,有上千名陳抗群眾匯聚,審判長林鈺珍承諾會公正審案,暫訂5月13日宣判。

有民眾上月20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虐童案應加重刑責的要求,目標「虐童致殘者,加重刑責至無期徒刑;虐童致死者,判處無期徒刑、死刑。任何虐童性侵案件,皆不得假釋」等。

活動本周起在社群媒體發酵,「剴剴案」今天下午2時30分開庭,法院外1時起即開始匯聚人潮,多數以女性為主,包括「台北101」董事長賈永婕、民進黨立委郭昱晴等名人都到場關心審判進度。

今天準備庭本由受命法官洪甯雅一人主持即可,不過,因有為數上千的民眾持著白花、標語在寶慶院區外陳情,院區內氣氛一度緊張,為求慎重,合議庭3名職業法官聯袂登場,成為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後罕見的狀況。

法官押解劉彩萱、劉若琳出庭,規畫本案4月18日起辦理國民法官選任前置程序,4月21日由檢辯選任國民法官,自4月22日起到5月8日共訂11次庭期審理,5月9日由職業法官、國民法官進行評議,預訂5月13日下午2時30分宣判。

針對證人出庭作證,劉彩萱、劉若琳的律師表示,因聲請證人受今天法庭外陳抗活動影響,且案發時證人經媒體報導,恐影響作證意願;公訴檢察官對所聲請傳喚的證人表示,希望將來作證能與被告隔離,關於檢、辯建議的作證方式,林鈺珍表示會再評議。

今天開庭同時,抗議群眾高喊判決劉彩萱、劉若琳「唯一死刑」、以後「不得假釋」,相關訴求雖與法務部業務較有關聯,不過,林鈺珍獲知後,仍在法庭內透過旁聽民眾「對外」喊話。

林鈺珍庭末表示,她非常感謝旁聽民眾今天對法院開庭秩序的配合,法官一定會客觀、公正去審理保母虐童案,未來,案件審理庭期仍會開放旁聽,旁聽民眾不要拿與案情有關的標語影響案件審判,展現「傾聽」民意的法曹態度。

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姐妹凌虐致死,台北地院今日下午開庭審理。現場群眾高舉手牌,高喊「惡魔保母不得假釋」、「虐童零容忍」、「惡魔保母、唯一死刑」等口號,要求立院修法。記者杜建重/攝影
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姐妹凌虐致死,台北地院今日下午開庭審理。現場群眾高舉手牌,高喊「惡魔保母不得假釋」、「虐童零容忍」、「惡魔保母、唯一死刑」等口號,要求立院修法。記者杜建重/攝影
男童「剴剴」遭保母凌虐致死,台北地院下午開庭審理,大批民眾前往北院博愛院區聲援「剴剴」,要求法官重懲。記者杜建重/攝影
男童「剴剴」遭保母凌虐致死,台北地院下午開庭審理,大批民眾前往北院博愛院區聲援「剴剴」,要求法官重懲。記者杜建重/攝影
從事保母工作的劉彩萱。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從事保母工作的劉彩萱。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保母 國民法官 虐童

延伸閱讀

賈永婕聲援剴剴案「對虐童零容忍」 楊晨熙呼籲立院修法:惡魔保母唯一死刑

用平板輸入姓名花了1分21秒 「漸凍人」母親殺2歲女兒裁定停審

人正又優秀…保母竟顧上「老男嬰」!雙寶媽回家抓姦氣炸:孩子在旁邊

勒斃病母遭判8年 高院審理犯嫌稱每天睡1、2小時兄姊只要他加油

相關新聞

家寧三度90度鞠躬!一家四口交保「母20萬最高」 搭賓士車離去

百萬YouTube頻道「眾量級CROWD」創始成員Andy、家寧情侶檔,分手後爆發財務糾紛,男方聲稱10年來頻道總收益達...

「眾量級」家寧移送新北檢畫面曝光 表情木然不發一語

百萬YouTube頻道「眾量級CROWD」創始成員Andy、家寧情侶檔,分手後爆發財務糾紛,男方聲稱10年來頻道總收益達...

家寧、母親遭約談!新北檢偵辦逃漏稅 搜索群海娛樂、住家等5處

YouTube頻道「眾量級CROWD」創辦人之一家寧與其家人被質疑逃漏稅,新北地檢署接獲情資立案調查,今天針對群海娛樂等...

父抓2歲兒撞冰箱 搶救近月不治

台中市吳姓男子只因兩歲大的兒子好奇玩冰箱,一時情緒失控,涉抓住男童身體用力猛撞冰箱,造成男童腦出血,廿小時後傷勢惡化在家...

im.B案主嫌改判16年 沒收金額減半

台灣金隆科技公司成立im.B平台涉吸金逾八十三億,一審依銀行法、洗錢罪判負責人曾耀鋒十六年六月、女友張淑芬十二年二月徒刑...

柯文哲涉圖利京華城有沒有罪?檢方拋一策略:聲請傳喚苗博雅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台北地院今提解柯出庭行準備程序。檢察官拋出訴訟策略,聲請傳喚曾就京華城案質詢的台北市議員...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