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陳怡君凌晨送抵地檢再發聲「請相信我的清白」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檢調約談7名被告、3名證人,昨晚陸續送往士檢複訊,凌晨時分陳怡君及其張姓辦公室主任地檢署,面對媒體詢問,張女不回應,陳則第2度表示「懇請大家相信我的清白,我陳怡君不是這樣的人」,檢方漏夜偵訊中。
檢調昨早先將陳怡君等7名被告、曾姓男子等3名證人帶往台北市調查處初步偵訊,除1名證人訊後請回,其餘人員傍晚陸續送往士檢複訊。其中,陳的前員工賀姓男子訊後50萬元交保,陳的胞弟、弟媳訊後各1萬元交保,陳的辦公室張姓主任胞姊及議會研究室楊姓主任深夜送抵士檢,陳怡君與辦公室張姓主任則於今凌晨近2時抵達地檢署。
全案源於,陳怡君被控2019年起利用胞弟、洪姓弟媳等作為人頭請領助理公費,實際上未履行職務,陳的辦公室主任、綽號「饅頭」的張姓女子也涉嫌協助填寫出勤表請款等,張女的胞姊、賀姓前員工、陳的議會研究室楊姓主任皆被列被告,不法所得初估逾300萬元。
士林地檢署獲悉後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偵辦,檢察官林思吟昨早9時許親自帶隊前往台北市議會,搜索陳怡君議會辦公室,檢調另同步搜索陳怡君地方服務處、當事人住處等,地點遍及台北市中山、大同、信義、內湖及台中市,共計搜索13處,約談陳怡君在內的7名被告及4名證人,其中1名證人未到案。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規定,直轄市議員請領助理補助費,應至少聘用6名助理,每人每月不得逾32萬元,去年6月修法前規定每人每月不得逾24萬元,檢調初步清查陳怡君案跨越新舊法規定,修法後詐領金額隨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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