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林秉文未列刑事局查緝專刊因要法院發文?新北院打臉刑事局
「百億賭王」林秉文棄保潛逃遭通緝,還利用個人臉書囂張嗆聲引發眾怒,立委質疑刑事局未將林刊登於要案查緝專刊。刑事局昨澄清,未接獲新北地方法院發文協請,但不影響通緝身分;新北地院稍早回應,此部分應由警方內部依規定自行斟酌處理,不需由法院另行發文刑事局始得刊載。
新北地院指出,合議庭去年12月27日對林秉文發布通緝,同日即傳送電子檔及分別寄送通緝書給警政署、海巡署偵防分署,請求協助緝捕歸案法辦,副本抄送高檢署、移民署、新北市警局等單位,警政署也已公布於在「查捕逃犯網路公告查詢」平台。
至於刑事局「重要緊急查緝專案」部分,依警政署「警察機關犯罪及要案資料通報作業規定」,司法機關發布的通緝、協尋資料,由司法院及法務部每日以電子檔傳送警政署,再由該署資訊室轉錄「查捕逃犯處理系統」資料庫,並由接獲通緝書之警察機關負責線上核校。
各級警察機關送刊的要案(緊急)查緝專刊暨要案協尋專刊資料,經警政署核定後輸入「查捕逃犯處理系統」,並通報各警察機關轉知逕自警政署知識網-警政知識庫中「要案(緊急)查緝專刊」功能及刑事局網站查詢。
由於新北地院已將林秉文通緝書寄送警政署,並透過司法院傳送系統傳送電子檔,是否登載於上開「重要緊急查緝專案」,是由警政機關依上述規定自行斟酌處理,不需由法院另行發文,其中恐有誤會。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