棍打、割舌、戳喉嚨...家暴男虐待同居女友2男童 判刑14個月
戴姓男子涉嫌施暴同居女友的2個小孩,檢察官指控,他以鐵棍毆打小孩、持美工刀割小孩的舌頭,還恫稱「將你舌頭砍掉」等。台北地院審理,依3個家暴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戴有期徒刑6月、4月、4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戴另有傷害案審理中未確定,因此不定應執行刑,將等其他罪行確定,再由檢察官聲請裁定應執行刑。
戴男與女友同居在新北市新店區,女友帶2個小孩生活,戴對2個小孩心懷不滿,多次虐童。
檢方指控,2022年8月1日至9日,戴持1公尺長的木棍毆打小孩手臂、背部,造成小孩手臂及背部多處出現紅腫條狀瘀傷。
此外,2022年9月10日,戴將駕駛的車輛停於宜蘭縣某處的路邊,持車子上80公分的鐵棍毆打另一小孩的頭部、右小腿,造成小孩額頭紅腫擦挫傷、右臉頰、右小腿挫傷。
檢方調查,2022年9月18日晚間,戴在新店區住所,持美工刀割小孩的舌頭底部,並以手指伸入小孩口腔內戳喉嚨及舌頭,同時恫稱「要將你舌頭砍掉」,造成小孩額頭擦挫傷、右臉頰挫傷、咽喉擦傷、鼻子擦傷。
同居女友提告,檢察官依據2名被害兒童證述、驗傷照片、耕莘醫院受理家庭暴力事件驗傷診斷書、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表等資料,將戴起訴,法院開庭,戴自白。
法官審理認為,2名兒童受害時,均未滿12歲,戴也承認知道他們的年齡,戴犯的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戴的3次犯罪犯意各別,應予分論併罰。
判決指出,戴身為2名兒童母親的同居人,未能愛護孩子,卻對2人施暴,顯見欠缺自我情緒管理能力及尊重他人身體法益的法治觀念;戴犯後坦承犯行,自述高中畢業、從事運輸業,審酌他素行、犯罪手段、被害人傷勢,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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