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陳啟昱查緝專刊遲到 檢警還拿舊照應付?
台鹽前董座陳啟昱捲入綠能弊案,法院當庭釋放後即失聯,南檢8天前發布通緝,不過遲至昨天才發布查緝專案,引發抨擊;刑事局說是等不到檢方函文,南檢則解釋自始就無意發布專刊,民眾上網就可以查詢;不過,南檢昨天又緊急簽發公文協助警方發布查緝專刊,前後顯然矛盾,莫非印證立委所言,陳啟昱早已潛逃出境,在國內發布查緝專刊已無實益?
陳啟昱涉入台鹽綠能弊案,民進黨內早已眾人皆知,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更在3年前即已接獲檢舉,但除了要求陳辭職,但就別無作為;弊案浮出檯面後,台鹽為了自清,去年迄今共四度函送檢調,次數雖密集,但在司法系統性失能之下,陳啟昱不僅大搖大擺走出法庭,還能從容不迫遁逃,檢方卻連最基本的查緝專刊都懶得發布,已經到了連演都不演的地步了。
陳啓昱本月4日被南檢發布通緝,南檢當時表示將傳送陳的照片及資料至警政署製作查緝專刊,但是昨天是通緝的第8天,刑事局卻表示尚未收到檢方函文。消息傳出後,刑事局昨天下午又說南檢書記官已主動聯繫刑事局承辦人,將發電子公文,刑事局已整備簽文,收到後立即簽辦協助發布重要緊急查緝專刊。
整起事件看來,就是南檢未函文警方製作緊急查緝專刊,才會發生陳被通緝8天卻未見查緝專刊發布。南檢事後聲明,表示陳啓昱通緝資料及照片4日就傳至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網站「通緝專區」,民眾自4日起均可透過網頁資料查得陳啓昱通緝資料及照片,檢方並未表示要刊登查緝專刊。
南檢顯然沒有搞清楚重點,陳啟昱潛逃,最重要的工作就是逮捕歸案,但通緝8天後,檢警根本未能掌握陳啟昱的行蹤,民眾可以上網查到陳的通緝資料及其照片,又有什麼意義?如果檢方自始就沒說表示要刊登查緝專刊,那就說清楚,何必又要書記官補函文?
其實,如果檢警若有積極緝捕陳啟昱,有沒有發布緊急查緝專刊並無足輕重。以美籍性侵犯「意外」入境為例,美國在台協會早在10月2日即知移民署,移民署卻事隔多日才發文相關單位,直到媒體披露引發社會關注後,才在一兩天內火速找到人並遣返,等於是一個月沒實際作為,但真要抓人只要一兩天時間,陳啟昱若在國內躲藏,會抓不到人嗎?
有一種可能是,實情被藍委謝龍介「不幸言中」,刑事局要抓陳啟昱不難,但前提是人在國內,所以他才說陳啟昱當時就坐桶子逃出國了。法務部長鄭銘謙說南檢有掌握陳啟昱的行蹤,但8、9天抓不到人,這是那門子的掌握?檢警補發公文、補做查緝專刊,用的還是疑似年輕時的結婚照片,難道不是虛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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