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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啓昱涉光電弊案 台南地院認定陳已逃匿駁回南檢聲押
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啓昱涉及光電弊案,未現身11月1日羈押庭,橋頭地檢署代行拘提未果,台南地院認定陳啓昱已逃匿,昨天駁回台南地檢署聲押,待陳啓昱到案後,南檢再向地院聲請羈押。
台南地方法院今天指出,台南地檢署10月23日聲押陳啓昱,台南地院10月24日認定犯罪嫌疑不足請回,南檢25日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28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地院更裁。
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召開羈押庭,因颱風康芮來襲,台南市和高雄市停班停課,庭期順延至11月1日,但陳啓昱未到庭,地院行文橋頭地檢署代行拘提未果,南檢也於11月4日發布通緝,迄今未逮獲,陳啓昱顯然已逃匿,地院無從訊問被告,因此駁回南檢聲押。
台南地檢偵辦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聲押5人,除陳啓昱未到庭遭到通緝,台鹽綠能前總經理蘇坤煌、前副總理郭政瑋、鴻暉國際負責人蘇俊仁、晁暘開發公司負責人戴妤倩等4人,已先後遭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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