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高雄男童遭虐死 社會局錯失黃金救援時間!
高市1歲5個月吳姓男童因遭吳姓生母施虐致顱骨骨折、顏面多處挫傷死亡,檢警昨複驗男童,發現有新舊傷痕,將其歸為「兒虐案」;社會局聲稱兩次通報,一次生母推稱小孩撞床,一次未成案;直至男童遭虐死的8個月內,社工訪視疑未到位,錯失救援小孩的黃金時間。
高市1歲5個月吳姓男童6日下午3時許因眼神呆滯、呼吸急促,經父母送醫不治。因男童顱骨骨折、顏面多處挫傷,檢警調查,認吳姓生母對男童施虐、重摔,吳女被依傷害致死罪嫌收押禁見。生父李男因見同居人打小孩未制止或通報,昨被檢方改列被告,命其以5萬元交保。
此外,檢警昨上午複驗男童,發現有新舊傷痕的確受虐,歸為「兒虐案」;社會局在7日吳姓男童遭虐死亡後,先提醒媒體「任何人都不得揭露足以識別兒少保護個案個資」;緊接著翌日又對外說明,指吳女共生育2名子女,另名4歲兒子由其他家屬照顧,吳女還未與前夫離婚,就懷了現任李姓同居人的骨肉,之後前夫因案入獄離婚。
社會局並指,去年12月和今年3月社會局接獲2次家暴通報,第一次是男嬰阿嬤發現有瘀青,社工訪視後確認是男嬰撞到嬰兒床護欄導致,為照顧疏忽,故提供親職教育及相關防護措施。第二次通報,社工因未見男童傷勢,且通報人表示是聽聞,無法提供相關證據,因此未成案。
記者詢問社會局「3月以後,社工是否有持續訪視?」社會局回應,最近一次是10月29日吳女到社福中心領物資,說孩子交由鄰居照顧,因此持續約訪中。
記者再追問「這樣算訪視?」社會局回應,社工有家訪,記者又問,家訪次數,社會局回,網絡訪視的資訊尚未彙整,社工訪視依衛福部規定辦理,後續將依規定召開網絡檢討會議。
長期關注兒少遭虐待議題的不願具名的專家表示,「接獲兒虐疑似個案,不能光訪而無作為」,以吳姓男童個案為例,家屬一再「大義滅親」通報吳女疑有虐童情事,社工應交代為何第一次相信吳女的片面之詞?
該名專家指出,男童第二次又被家屬通報疑遭母親施虐,社工事後以查無遭虐情形結案,但檢方複驗男童遺體,卻發現有新舊傷痕交疊,證實是兒虐案件。而社會局在長達8個月期間,除了訪視還有何作為。
今年7月接任社會局長的蔡宛芬,聲稱長期關注婦女及兒少議題,應對外釋疑,並釐清社會局是否在處理這起兒虐案有相關疏失,錯失救援男童的黃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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