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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眠聽障男在家種大麻辯稱自用 難逃法網判兩罪
彰化縣蕭姓男子種大麻,還自製大麻香菸給他妻子和朋友施用,卻辯稱罹患多種慢性疾病,自種自製大麻想替代原來化學藥物。彰化地方法院審結,依犯犯製造第二級毒品罪、轉讓禁藥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7月及3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蕭男今年1月至2月間向身分不詳者購買1包大麻,從中取出兩顆種子,經上網學習栽種技術,陸續購買栽種器具後,2月初開始在他母親的居所3樓栽種大麻,待植株熟成開花後,剪下大麻植株後乾燥,達到足供人施用的程度。
警方據報逮捕蕭男,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蕭男從應訊到法院審理,辯稱2021年失去聽力、眼睛發生黃斑部病變,長期有失眠問題,希望由大麻替代使用化學性精神藥物。他的辯護人取得3家教學醫院、區域醫院的診斷書佐證他罹患慢性疾病。
彰化地院審酌大麻是政府嚴格查禁的違禁物,施用大麻容易成癮,並對施用者身心造成傷害,蕭勞為成年人,心智已臻成熟,縱因身心飽受罹患疾病的困擾,仍應透過正規醫學途徑治療,或以其他正當管道舒緩,他竟漠視政府杜絕毒品犯罪的禁令,製造第二級毒品大麻,並無償轉讓大麻香菸供友人施用,被告所為助長毒品氾濫,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及社會治安,應予非難。
彰化地院斟酌蕭男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栽種大麻期間不長,製造大麻數量尚非甚鉅,轉讓給朋友的大麻香菸數量不多,犯罪後,坦承全部犯行的態度,兼考量他的智識程、工作和生活狀況,暨衡酌罹患慢性病,量刑如主文。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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