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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開名車販毒「喪屍菸彈」 警追查到台北一網打盡
花蓮黃、楊姓男子開名車在花蓮酒吧交易毒品,被警方查獲俗稱「喪屍菸彈」三級毒品。為向上溯源,花蓮縣警局刑大追查到台北,發現朱姓與謝姓男子在內湖某廟宇前方涼亭販毒,2人見事跡敗露,只好坦承犯行,訊後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
「喪屍菸彈」含依托咪酯,屬於短效麻醉劑,近期卻遭不肖分子摻混有機溶劑而製成電子菸彈,中央在8月將依托咪酯、美托咪酯及異丙帕酯等統稱依托咪酯類毒品,正式公告列管為第三級毒品。
花蓮縣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三隊於9月間接獲情資,市區有不肖份子販賣新興三級毒品,為含依托咪酯類成分「喪屍菸彈」及咖啡包牟利,10月5日持搜索票與拘票,拘提27歲黃姓、28歲楊姓男子到案,查扣愷他命3.76公克、K盤、手機與現金10萬元。
為斷絕毒品供應鏈,刑大向上溯源,聯手台北市警局內湖分局,於13日深夜在內湖某廟宇前方涼亭,逮捕販毒現行犯26歲朱姓及23歲謝姓2人,查扣依託咪酯油1罐,重約226.51公克、喪屍菸彈空殼121顆、毒咖啡包100包、愷他命重約99.43公克及手機2支等證物,訊後將4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
花蓮縣警察局長王旭昌指出,依托咪酯類毒品施用後會出現肌肉顫抖、精神混亂等情形,因此俗稱「喪屍菸彈」,電子菸屬菸害防制法規範禁用的類菸品,施用者將被衛生主管機關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鍰,民眾勿購買來路不明的電子菸彈,避免可能接觸依托咪酯類毒品,也呼籲投機分子不要嘗試販毒牟利,警方將持續斷鏈斷毒,讓「喪屍」毒品無處可藏。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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