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加拿大進口泳具藏放大麻 進基隆港闖關失敗、5嫌起訴
李姓男子與國外犯罪集團以進口「泳具」掩護,涉嫌走私大麻來台,並運抵基隆港時被識破。檢調循線逮捕李男等5人,聲押4人獲准。檢查偵辦期間,查出同集團在另一貨櫃也藏放大麻,兩案共起出10.77公斤大麻,全案偵結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今年 6 月中旬執行貨物查驗時,發現自加拿大申報進口的貨櫃,申報貨品是「泳具」,但藏放大麻(花)毒品。
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接獲通報後,報請基隆檢署指揮偵辦,檢察官林秋田與航基站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深入追查後,發現曾加入詐欺犯罪集團判刑確定的李姓男子,與跨國走私運輸毒品犯罪集團,謀議走私大麻來台牟利。
李男與跨國集團成員招攬林姓、蘇姓和2名陳姓男子加入犯罪組織後,李負責與國外運毒集團成員安排購買、裝載及運輸進口大麻事宜,並在國內指揮4名同夥擔任第一手或第二手接貨人,以及處理報關、匯款及接貨事宜,安排4人分工設下斷點,逃避查緝。
運毒集團今年6月初申報進口「泳具」來台,並在加拿大裝運貨物時夾藏大麻。貨櫃運抵基隆港後,基隆關員查驗時發現夾藏24包、淨重5392.23公克的大麻,通報航基站調查。
專案小組分析涉案人通訊資料及金流,陸續將李男等5人查緝到案後,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除蘇男外另4人裁准。專案小組查辦過程中,發現同一集團企圖以相同手法,同月下旬也自加拿大夾藏走私大麻入境,開櫃查驗後,再查扣另一批大麻,數量也是24包,淨重5382.04公克。
基隆地檢署今天表示,檢察官近日偵查終結,認定李男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發起、主持、操縱與指揮犯罪組織罪嫌、懲治走私條例走私管制物品罪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運輸第2級毒品罪嫌。林男等4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參與犯罪組織罪嫌、懲治走私條例走私管制物品罪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運輸第2級毒品罪嫌,將5人提起公訴。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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